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包括: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石家庄购房银行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57****1336 | 2018-07-20 09:15:35-
151****9340 1、本市
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省直、铁路分中心
在省直、铁路分中心贷款的,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3、商业银行
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018-07-20 09:17:10 -
152****4750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可到我中心领取);
2、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
4、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5、结婚证复印件2份,职工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证明2份;
6、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7、**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
8、异地打开需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2018-07-20 09:17:01 -
141****3918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3、**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产证的复印件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2018-07-20 09:16:30 -
151****9221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银行服务中国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集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管理业务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银行服务中国点(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员审核职工提供资料合格,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执》交职工确认,《受理执》联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 2018-07-20 09:15:57 -
155****5325 若准备通过我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用途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请联系个贷经理咨询。 2018-07-20 09: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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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地产贷款:首先银行需要对房子进行评估,然后根据个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个人申请贷款的数额上报后,需要一定工作日,银行审批通过,发放同意贷款证书,发放贷款。二. 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和条件: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房产的产权证;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和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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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如下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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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户口簿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受理机关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在社会上租赁住房的,出具在各区住房保障局租赁合同备案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出具的《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4、婚姻证明;5、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及优抚等证明资料;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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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召开的2012年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上,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石市还将继续完善调控措施,“限购”住宅,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 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尚未松动,购房资格仍被严查,限购政策仍需执行,购房人在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持相关手续到住房查询窗口开具《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取得查询证明后方可办理合同备案、二手住房买卖。 石家庄购房资格 ■2013年“限购”继续 严查违规售房 据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石市今年将继续完善调控措施,将坚持房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石市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型需求。这也意味着,石市部分家庭将继续面临被限购。上述人士表示,今年石市将继续按照之前的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今年将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继续推行一套一价、一房一价,严格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加强预售资金管理,核发预售许可时,开发企业要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银行交款凭证办理合同备案。 另外,上述人士还透露,2013年将对在建在售商品房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扩大举报来源,探讨制约方法,规范销售行为。 ■市区内继续“限购”住宅 市民家庭禁买第三套房 今年是否继续对住宅“限购”正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石市住房局获悉,石市今年将继续按照目前的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1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另外,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透露,今年将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继续推行一套一价、一房一价,严格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应广大购房者需求,为方便大家了解石家庄楼盘楼市**新动态,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