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可以去公积金中心询问第二 现在提现也在那里办理 第三 如果单位没有给卡 可以 向单位询问 同时询问公积金中心了解
全部4个回答 >请问住房公积金有卡么?
137****7867 | 2018-07-19 15:33:14-
144****6932 公积金是可以办理联名卡的。
当前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共有四家,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银行和联名卡名称分别是:
1、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太平洋卡);
2、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龙卡);
3、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卡);
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卡通);
5、北京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018-07-19 15:34:20 -
144****4480 第一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候才给你办卡的。
公积金卡一个季度发放一次,新办卡的话要等3个月左右。
中心会通知单位取的,一般有一定的时间的。
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
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8-07-19 15:33:59 -
143****2387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从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贷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018-07-19 1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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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住房公积金有卡么答
按照提取条件,提供提取公积金本人的储蓄账号就可以,提取申请通过后,会把提取的公积金打进所提供的储蓄卡内。例如购房提取公积金进所需要的材料: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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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办理流程1、银行选择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办理联名卡申领手续。2、申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3、银行审核: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4、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5、联名卡激活:成功制卡后,持卡人本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卡激活操作,确保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及金融功能正常。二、单位办理流程1、咨询及资料领取缴存单位通过银行渠道获取申请资料,或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联名卡宣传品以及进行联名卡集体办理相关事宜的咨询。2、组织职工填表①单位组织职工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申请表;②指导职工规范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并保证清晰);③单位按照所选银行的规定准备其他资料。3、银行柜台申请单位向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资料申请时,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所选银行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4、银行审核银行对单位所提供的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等。5、制卡和发卡各银行对通过审核的进行制卡,完成制卡后,银行应采用安全、快捷的方式向职工发放。拓展资料:公积金联名卡申领条件1、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证件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2、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3、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所需材料【单位】: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申请清册》、2、职工身份证、3、专办员身份证。【个人】: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申请清册》、2、个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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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评估”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条第1项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物权法》第178条:《担保法》与《物权法》有不一致的,适用《物权法》。)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10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正、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均被取消。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8号):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该《细则》未规定需要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中第二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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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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