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现行政策修订补充的部分根据2017年8月30日《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威政办发﹝2017﹞13号)规定,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首套房贷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二套房贷款**比例不得低于4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及已经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20倍;暂停发放公积金异地贷款。上述政策市区范围已于2017年9月执行,新细则实施后,文登、荣成和乳山与市区一样执行同一贷款政策。二、新修订的部分(一)不予发放贷款条件增加“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不足三年的缴存职工家庭”条款。修订原因:按照上级“住房公积金要重点支持自住性购房,有关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把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拉开,有助于扶持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刚性需求职工购房。(二)单职工贷款**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修订原因:将单职工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与双职工**高限额拉开20万元的差距,以利于优化贷款结构和防范贷款风险。(三)可贷额度增加“二手房房龄在6年(含)以上的,房龄每增加10年,贷款**高限额相应下浮10%”条款。修订原因:一是二手房受房龄折旧、建筑结构等因素影响,房龄越大风险越高,执行差别化政策将有助于提高二手房贷款风险的防范能力。二是贷款额度差别化政策也是目前其它地市普遍的做法。(四)暂停发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修订原因:由于目前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暂时停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待个贷率下降至合理区间时,再视情况恢复执行。(五)违约责任增加“还款期间,发生连续欠缴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条款。修订原因:提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意识,杜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为目的的临时开户缴存行为。三、以上政策自5月23日起实施,5月23日前已受理但未办结的相关业务仍按原规定执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全文如下↓↓↓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办公用房、车库及装修、投资等其他用途。第三条威海市范围内所有已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按本规定向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第四条 公积金贷款对象是指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全部4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谁了解?
153****0416 | 2018-07-18 16:29:24-
143****9138 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被叫停。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5月25日起,对于缴存职工家庭名下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暂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之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差别化政策:对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上浮1.1倍。《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指出,停止向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购买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一刀切”地叫停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在“提取政策调整”中,严格限制外省购房提取和多套房提取,限制以子女名义或父母名义买房提取公积金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18-07-18 16: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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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940 【调整一】职工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市区和长浏宁三县)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原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调整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屋,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调整三】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或现无房但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相应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的7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2018-07-18 16:31:21 -
146****2710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同样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 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 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 出85585元。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更加方便灵活
用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住房,银行的还款方式会比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更加的灵活,借贷人可以自己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但是前提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要低于银行规定的**低还款额,这样一来,借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贷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经济支出。对于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提前还款,借贷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但是如果借贷人选择的是商业贷款的话,银行贷款的偿还方式可就没有这么灵活了。对于商业性的贷款,提前还款的方式就只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另一种就是以万的倍数提前偿还。
三、公积金贷款对所购房产的限制性更小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对于二手房贷款的限制条件比较多,对于房龄过高,房产地段不好,房产变现能力差的二手房在银行是很难申请到住房贷款的。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购房,银行对二手房房龄的限制就相对较少,二手房的房龄和住房贷款的年限加起来不超过50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2018-07-18 16:30:29 -
142****6464 1、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连续缴交一年以上(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公积金的,停缴、欠缴、缓缴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原来是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2、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如有)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审批表、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5)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证明。 2018-07-18 16:30:12 -
146****4084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职工(包括夫妻,以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职工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对原差别化贷款政策补充规定如下:职工家庭现无房,但有过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房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不低于50%,利率上浮10%;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且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已有三次(含)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金额等测算,但不得超过**高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在此测算额度的基础上可增加20%。
(五)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社保缴交基数确定,提供社保缴交证明)。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8-07-18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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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何种情况,都需要以下几项材料:申请人提取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情况分以下几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实际情况准备材料: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10、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证明;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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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 就是140㎡变120㎡ 6个月变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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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职工补贴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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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的时候,是可以支取个人帐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购买或者是建造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离休或者是退休的、完全或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情况。而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具体的流程如下所示: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2、第二步,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3、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6、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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