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一)提取证明材料: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二)身份证明: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⑤应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三) 提取申请时间规定:①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②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四) 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②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五)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六)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七)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八)相关提示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全部3个回答 >房屋大修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条件?
142****6367 | 2018-07-17 18: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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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228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由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内容建议为翻建、大修的《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以及相关费用证明。 2018-07-17 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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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80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文、房地产主管部门的鉴定证明、产权证、修建房购买材料发票、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
自审批文件齐备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账户余额 2018-07-17 18: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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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不等于装修,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此范围。公积金在以下三类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的:1、用于住房消费的支取,主要包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含1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2、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支取,主要包括:(一)离休、退休;(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出境定居;(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五)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属农村户口的;3、由于规定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支取,主要包括:(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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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老家翻建住房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在现实中涉及的问题太多,成功率极低。主要原因有:1、很多省份住房公积金不能在异地申请贷款;2、农村建房的审批手续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提取资料1.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2)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3)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4)农业户籍户口簿。2.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2)大修住房鉴定证明;(3)大修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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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住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不同地区需要的材料不同,具体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为准,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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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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