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用方面主要是前期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一般不低于总价款的20%)和土地出让金即成交总价款。二、税的话首先是契税,一般按照出让总价的3%收取。其次如果涉及占用了耕地还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是日常使用过程中还有土地使用税(每年缴纳)。另外,做地产开发或工业项目建设都需要很多配套的手续,办理过程中会产生些费用,不过相比之下数目都不大。
全部3个回答 >近几年福建省土地出让情况
136****7862 | 2018-07-13 13:45:59-
146****6007 去海西商业网看看吧 也许会有的
海商王也就是海西商业地产网 换个域名罢了
不过内容更加充实更加高端了 2018-07-13 13:47:15 -
155****0224 第
一条 为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研发了“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内网办公模块)(以下简称“土地出让
管理系统”),并制定了《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土地出让管理系统”办理土地出让各
类具体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办理土地出让业务,应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符合权力运行“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在办理各类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和出让合同变更(包括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开竣工期限、出让金缴纳期限等,下同)业务时,必须一律通过“土地出让管理系统”按照统一流程和格式表单进行在线办理,不得采取体外循环的做法逃避监管。
第四条 办理各类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和出让合同变更业务时,“土地出让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宗地流程号、公告流程号。没有取得宗地流程号、公告流程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无效合同。
第五条 “土地出让管理系统”的格式表单中已将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出让面积、基准地价等重要数据及关键字段设置为必录项,必录项以*号及红色框表示。未录入必录项的,所办理的文档将无法保存,办文也无法进入下一环节进行办理。
第六条 业务经办人员将办文发送下一环节,并在下一环节签收后,该项办文不可撤回,也无法修改。办文流程结束后,各环节经办人员签署的办理意见将作为历史资料永久保存,不可更改或者撤回。
第七条 在确定出让地
块、拟定出让方案、发布出让公告、实施出让活动、公示出让结果、签订出让合同等各个办文环节,“土地出让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模块中的各类信息录入的格式表
单均设有附件(如招商协议、会议纪要、立项文件、用地批文、规划指标函、土地估价备案表……等等)上传功能。各类附件是办理宗地出让手续的重要依据和必备
要件,是审查宗地出让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主要对象。上传附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出让宗地有关的附件,均应原件扫描或其他规定格式上传“土地出让管理系统”作为历史档案进行永久保存,不得缺漏;
(二)附件页数较多、扫描上传工作量较大的,可选择性地扫描上传公文首页、尾页和涉及出让宗地重要事项的相关页面(如:土地估价报告中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三)选择性扫描上传的附件,应包含并如实体现发文单位、文号、发文日期、主送抄送单位等基本要素。属于会议纪要类的,应含有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属于协议(合同)类的,应含有签约双方单位名称及代表人姓名。
经检查发现有3个或3个以上出让宗地附件缺漏或不符合要求的,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录、上传;发现10个出让宗地附件缺漏或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冻结办理宗地出让手续。 2018-07-13 13:46:59 -
155****0273 南宁市曾经买过一套房改房的李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一套售价10万元左右、5年以上房龄的二手房改房过户,各项税费加起来近3000元,而现在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就等于在原来的基础上要多缴一笔钱。如何计算房改房土地出让金是市民**为关心的事情。
解读:冯晓锋解释说,网格点楼面基准地价是指房屋所在位置的楼面价,每个网格点为200米×200米,市民可到各分局查询南宁市居住用地网格点的基准地价图。南宁基准地价**低值在沙井一带,为188元/平方米,**高值在南湖一带,为1100元/平方米。上市房屋不在南宁市居住用地网格点基准地价图覆盖范围内的,按基准地价的**低值188元/平方米计算。
公式: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元)=网格点楼面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容积率修正系数×10%×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年期修正系数
举例:张三有一套住房位于衡阳秀灵路口,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拟准备上市交易,该房屋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52.4平方米,土地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14.97平方米,剩余使用年限为69年,则需补交土地出让价款计算方法如下:
经查阅南宁市居住用地网格点基准地价图,该位置的网格点楼面基准地价为511元/平方米;容积率为3.5,容积率修正系数0.761;剩余使用年限为69年,年期修正系数0.9983.据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元)=511元/平方米×0.761×10%×52.4平方米×0.9983=2034元。 2018-07-13 13:46:33 -
134****9232 你好!土地流转、出租信息,你可以咨询土流 网,及时更新**近的农村土地经营建设等各项相关政策发布,可以查询到及时的土地政策和相关新闻资讯。
如果你有闲置的土地,可以将信息发布到土流网上让更多有土地需求的人看到,如果你对土地有需求,也可以通过地区搜索到自己理想的土地。 2018-07-13 13: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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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决定,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为:耕地(包括灌溉水、望天田、山垅田、水浇地、旱地、菜地)年产值划分为五等,一等每亩1600元,二等每亩1500元,三等每亩1400元,四等每亩1200元,五等每亩1000元。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25倍合并计算。青苗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菜地的青苗补偿倍数可以适当提高。 征收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规定执行,其土地补偿费根据相应等级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规定比例确定。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全省统一耕地年产值为基础,在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时,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等因素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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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的房租很便宜,东城区社兴那一带一般有个500块就能租到很好的一套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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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也就是说,行政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的部门规章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实际上已经明确要求,将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争议解决在报批之前。这是比较科学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更加没有适用的基础了。而且,从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措词“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可以理解为,实际上已经否定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确立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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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职仅如下: 1.调查权。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通过巡回检查、接受举报、调查研究、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等方式行使调查权。 2.审核权。为了使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文件规定由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省级人民政府应将上报文件同时抄送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应及时将批准文件抄送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两项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标准、程序等边行合法性审查。这种合法性审查,不影响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现有土地管理职权的行使,这只是一道把关环节,不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职权的划分。 3.纠正权。为了强化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的有效性,文件规定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先由土地督察局向督察范围内的有关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提山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由国家土地总督察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被责令限期整改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结束整改,要经派驻地区土地督察局审核后,报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 4.建议权。主要是对地方政府改进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建议。通过认真细致的实地调查研究,对各地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不足的地方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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