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一般是在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或附着物后,取得了收入然后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应税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1、按次征收一般在房产转让时会征收土地增值税,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会征收一次土地增值税,每次的征税额都是根据转让房产获得收入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的。2、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以销售对象的收入扣除掉法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来计算,和普通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不同的。3、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超率累进税率,是按照分级累进的原则计税的,增值率越高税率就越高,增值率越低税率就越低。4、征税面广只要是在我国转让房产取得收入,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义务缴纳土地增值税。
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154****9830 | 2018-07-12 11:33:21-
152****7304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应委托经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评估报告和支付评估费用的正式发票。无评估报告的,按下列办法计算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无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以应缴纳契税的计税金额确定为转让收入,按扣除项目的金额=发票所载金额×(1+购房年度×5%)的公式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二)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无评估价格,又无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以应缴纳契税的计税金额作为核定征收额,依率计征。计税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核定征收率为0.3%;50万元至100万元的,核定征收率为0.5%;100万元以上的,核定征收率为1%. 2018-07-12 11:39:16 -
155****4110 一、对个人转让住宅类的旧房,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 2008年11月1日起,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对单位或个人转让非住宅类的旧房及建筑物,分三种类型计算:
1、能取得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的;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2、不能取得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执行,即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 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以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额。其中加计扣除项目的“每年”,指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1年。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房地产有关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3、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核定征收率。 2018-07-12 11:37:06 -
137****2680 一、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
财税字[1995]48号规定: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
具体规定。
二、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查帐方式的适用范围
1.适用个人名义的商业再转让;
2.适用公司名下的住宅、商业再转让;
3.个人名下的住宅转让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的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三、具体计算步聚
1.计算评估价格。
公式为: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
4.计算增值率。
5.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6.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7.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018-07-12 11: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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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是有公式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应纳税率-扣除金额×速算扣除数,一般在销售房产和转让在建工程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以下两种:1、核定征收在二手房交易时,按照转让的房屋价格全额征收增值税,税率按1%征收,计税依据是房屋的转让价值。2、减除法定额后征收在减除掉法定扣除金额之后,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分为能提供票据和不能提供票据两种情况。第一种:对于能提供买房发票的,可以减除买房时票据上所记载的可扣除金额,从购买年到转让年,每年加计5%,缴纳的契税和相关税费也可以扣除。第二种:没有发票,但能提供房屋评估报告的,按照取得土地使用全时支付的金额,以及国家统一规定的缴纳税费金额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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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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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土地增值税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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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