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是地随房走或房随地走,该房屋已经过户,不属于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所有你有义务办理土地过户。
全部5个回答 >受威胁已过户的赠与房产可反悔吗
148****8746 | 2018-07-12 09:04:48-
136****9891 随便撤销赠与是不允许的,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 2018-07-12 09: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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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990 一般来讲,赠与事实生效后是不可以撤消的. 2018-07-12 09: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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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658 赠送房产已公证过户,无法收回。 2018-07-12 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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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对于财产权利的转移,动产为交付,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以办理过户登记才发生特权变动的效力。即如果赠与的是动产,则只要交给另一方,就不可以撤销,如果是房产等不动产,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则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由于产权已经变更,你已经实际持有该房子,无法撤销赠与。请参阅《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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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能要回来。赠与房产的转移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受赠人已经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受赠人有权拥有、使用、处分该房产。受赠人不能被强制要求把房产还给赠与人,除非受赠人自愿把房产还给赠与人,或者受赠人把房产处分,例如出售或抵押等,但这需要受赠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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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您的房产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因此不适用任意撤销赠与的规定,如果受赠人有上述19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您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但需通过诉讼方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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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和公证的实质区别是:房产更名后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公证不能替代更名,即只办理公证不会发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你说的公证有两种情况:1.遗嘱公证,立遗嘱人有权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撤销原遗嘱,也可以通过将房子转让给其他人的方式是遗嘱的内容失去实际意义;2.赠与公证,在公证后,虽然赠与人不能撤销公证,但如果没有及时更名,赠与人实际上是可以把房产再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受赠与人只能向赠与人索赔,无权向第三人主张房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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