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积金相关规定,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受买人自购房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购房一年的提取实现以过户后的房屋产权发证时间为依据);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契税完税证明、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有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还款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本息的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按偿还商业贷款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
全部4个回答 >购房合同丢失如何办理公积金支取?
153****6924 | 2018-07-11 15:25:56-
157****1320 提取公积金需凭房产证、完税证明等购房资料提取,这些资料只能在交易过户后取得,因此购房**款不能使用公积金。但一次性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多次提取,每半年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对于按揭购房的,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为止。
此外,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若一方购房,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配偶)也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而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结婚后另一方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8-07-11 15:31:39 -
147****6066 购房合同原件遗失的不能证明你有购房的事实。如果无法补办,再到开发商那盖章确认所补办合同的效力、房屋门牌号。包括面积,肯定是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同中一切内容均保持与原来的不变,可以与开发商商量。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为你补办,就不可能申请得到公积金贷款了,那你得到房产交易中心(有的地方也叫房管所,申请打印一份,一般都改名叫房产交易中心)去查询,重新补签一份。
无购方合同、价格等等均与开发商那里的一份完全相同。可以凭这份补的合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8-07-11 15:30:26 -
152****0795 去开发商那开一份购房证明,复印合同和发票,盖上章就可以 2018-07-11 15: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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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405 去房管局查档案 2018-07-11 15: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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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544 你好,这属于住房公积金政策问题,建议向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 2018-07-11 15: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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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5.com/fangchan/shangpinfangmaimai" class="wlink" target="_blank">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以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如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证时间,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如未约定,则自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书,可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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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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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持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如果不慎将合同丢失,应采取如下措施补救: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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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②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③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