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地有政策的话,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通过当地住房保障以及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了解,还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经济适用房通常是指以低于市场价格来进行出售的,而出售的对象为收入较低以及经济困难的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满足以下3点条件: 1、申请人名下没有房产并且户口是在当地城市里;2、申请人如果是单身,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上;申请人如果已婚,要符合晚婚晚育年龄。3、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此外,购买时需要贷款时,需要携带经济适用住房交易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现在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141****8873 | 2018-07-10 16:28:19-
145****9911 申请经济适用房不是随时都可以申请的,需要满足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申请购买步骤:
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8、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9、危房户须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0、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同时,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以上就是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想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可以参考以上标准,看看自身是否符合申购条件。 2018-07-10 16:31:52 -
142****3491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新消息。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018-07-10 16:29:40 -
145****1058 现在今年是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现在房产限购,开发商没有政府资金的支持,已经不再建房了;
申请资格: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申请程序:申请人到户籍登记地的街道住保办提出申请、领取保障性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申请人填写《核定表》并提供相关材料送交街道住保办→街道住保办受理→组织对申请家庭情况入户调查、第一次公示→初审→报区住保办复审→进行第二次公示→报市住保办备案→轮候摇号→配售、配租。 2018-07-10 16: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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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学生户口”指什么?“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集体户口。哪些房产要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现有和已有过的下列房产都要纳入核定范围:(1)承租的公有住房;(2)已购买的房改房;(3)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4)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5)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6)军产房;(7)已转让、赠与的所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是指可以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建筑面积,在具体计算时须扣除申请家庭原有的房产面积。保障面积标准以60平方米为基本标准,但是对于申请家庭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多人口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除适用于多层住宅外,对于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也同样适用。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顺序如何确定?市房改办按照电视直播摇号产生的受理号生成准购证号码,以准购证号码确定选房顺序。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如何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除市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外,采取以下措施追回已购住房:(1)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已购住房。购房人拒不退回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由建设单位按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并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解除合同,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你好好看看他的规定吧!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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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经适房候选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房。如果已经购买了经适房,就不能再申请限价房了。具备经适房购买资格的家庭,选择购买限价房之后,原经适房候选资格视同为已经分配了保障性住房,不再保留。经适房和限价房同属于保障性住房,两者只能买其中一个,不可能同时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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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依法转移后,申请人及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不得再购买或租赁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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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转让、退出或用于出租、抵押、担保后,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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