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业主有疑问,当房屋墙体出现损坏,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呢,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今天小编就着重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全部4个回答 >怎么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151****2247 | 2018-06-28 17:43:46-
145****9189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立专户代为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 房改房的维修基金由地方住房定,有放在商品住宅一起的,有由房改办代管的,还有财政局管理的。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进入专户后,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全体业主书面申请,房管局审批,才能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开发商无法挪用。 为了防止开发商在代收的过程中挪用房屋维修基金,我们这里严禁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只能开缴款通知单,让购房人自己到银行交,不能代收;
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如果自己没有开立维修基金帐号,维修基金还在房管局。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维修计划和预算,经过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字盖章,将维修预算、大会批准决议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字盖章的报告,到房管局提取,房管局核准后即可划拨。 2018-06-28 17:45:02 -
157****1470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的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2018-06-28 17:44:49 -
147****6550 一、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二、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经业主委员或会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业主委员或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备注: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2018-06-28 17:44:23 -
147****0280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
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2018-06-28 17: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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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房时,都要缴纳常房屋维修基金,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下,房屋维修基金究竟是什么?应该怎么使用这笔维修基金呢? 一、房屋维修基金的概念 所谓房屋维修基金,就是为了共用设施和设备更新改造用的,始于1998年,2004年开始变为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缴纳标准为每平米造价的5%-8%,房屋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由房管局代管。 二、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时间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四、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设施在损坏之后的维修与更换。房屋主体报过内外城中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包括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备有上下管道、电梯、消防、车库等。 五、维修基金申请使用流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以上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在买房的时候能多了解一一点,知道自己的钱交在什么地方,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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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流程:1、需要由物业管理公司或者是小区内的业主提出使用的建议,并且制定出实施的方案。2、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需要小区内业主的同意,至少要占总业主人数2/3以上的业主,通过之后才能够继续办理。3、审核通过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业主来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4、凭借着相关的资料以及使用方案,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5、在实施结束并且通过验收之后,会由专门到银行把维修基金划拨到指定的账户当中。在申请住房维修基金的过程当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参与表决的人数,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而且进行维修的方案也要经过公示,使用住房维修基金是先进行维修后进行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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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小区内全体业主的维修工程,业委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涉及部分楼宇、单元、楼层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业委会应当组织召开所涉及范围内业主会议,经所涉及范围内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但属人为损坏等因素造成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能使用维修基金。业委会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持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资金预支或结算手续。到银行办理资金预支手续时应提交维修基金预支用备案表、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及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到银行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时,应提交维修费用决算单、维修费用发票、**终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费用决算分户调整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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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1]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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