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产权人是谁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一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以个人的名义支付**在银行进行贷款,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经过商议进行房产归属商议,如果双方意见不统一。依据法律规定,一方如果早婚前取得了产权证,无论是否全款,法院的审理房产归属权属于婚前签订了房产交易合同的那一方。如果是按揭付款,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可以进行购房款的分割,但是这并不影响房产权的归属。二、房屋在婚后增值 夫妻双方某一方在结婚前进行了按揭房屋,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债务尚未还清,离婚后款项将由房产归属方进行完成,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部分共同分割,对于房屋增值的部分根据具体的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对于后代的照看以及女方的权益为原则,房产归属方向另一方进行合理的赔偿。三、婚后一方的父母提供**,夫妻共同还贷款 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并由一方的父母提供的房屋**,该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义下的,婚后两人共同进行房贷的偿还的情况,那么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离婚后某一方要求该不同产权视为父母对于个人的赠予或者认为属于个人财产,按照法律是不给予支持的,还是应该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公平的进行财产的分割。四、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约定共同进行按揭买房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约定共同进行按揭买房,并且向银行进行按揭贷款买房,离婚的时候约定的进行债务偿还协议,该协议只对两人有效,不能用该协议对抗银行。五、一方放弃房屋所有权,并且承担所有房贷 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婚姻关系存在的期间,如果一方主动放弃房屋所有权,并且愿意承担所有的贷款,这样的协议是不成立的,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全部3个回答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157****5806 | 2018-05-14 15:54:57-
145****8007 一方父母
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018-05-14 15:58:43 -
137****4780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2018-05-14 15:57:04 -
134****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你们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就已经分割完毕了! 双方在离婚后,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分配!说白了,就是桥归桥、路归路,互不干涉了! 也无权干涉了!! 如果你要办房产赠与,建议到正规的公证处去办理!不要在乎那点钱! 公证费是小,房子是大!! 2018-05-14 15: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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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孩子无权分配,没有份。离婚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可以请求补偿或者协议多分。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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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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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我想应该有你妈妈的份。你还是劝一劝他们别离了,一家人在一起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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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的**大问题多是房子。通常在房价巨高的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按揭购房,但一旦离婚要把房子分给另一方,这房子还在银行抵着呢,怎么过户?还有不少人把房子做了抵押贷款,这种情况下,如何合理分配? 本期嘉宾: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 李煦燕 律师 已抵押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林女士问: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房产一套,房款一次性付清并拿到房产证。房款男方出三分之二,女方出三分之一,但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无证据显示女方有交款(女方直接将钱给了男方),房产于2008年入住。2010年,男方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得15万元为期10年的贷款,女方也在银行签字同意。请问,若离婚,该房产如何处置?女方想将房产变卖拿一半房款,银行的抵押怎么办?如男方说15万贷款已用完能否申请拍卖后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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