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西安市房屋限购细则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西安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购房需提供这些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资格严审查 市民购房前需提交多项资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西安市有关调控楼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各项住房限购措施,市房管局发出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 各相关单位将对购房者材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同时,将《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后,还应将其相关资料报市房管局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凡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外地人买房 提交纳税或社保证明 二选一 限购期限:实施住房限购主要是为了逐步解决我市城镇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打击投资、投机性炒房行为,保持房价在合理区间,并未对具体限购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具体要执行到什么时候,要看限购令的执行效果和产生的影响有多大,是不是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限购区域:包括西安9个区 4个县不在范围内据了解,此次限购令的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限购类型:写字楼和商铺 不在限购范围之内本次限购的类型仅限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写字楼和商铺等则不在限购范围之内。对于二手房交易,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新国八条”推出开始,西安市就已经对不满5年的二手房实行新的征税标准,不满5年交易的,进行全额征税。 限购范围:18岁以上 可作为独立家庭认定本次限购令明确指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在本市辖区向其售房。其中,“居民家庭”这个概念该如何认定呢?限购令明确规定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这就是说,如两代人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超过18岁就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家庭去认定住房情况。
西安限购政策是什么 西安限购政策包括哪些方面
157****2647 | 2016-07-20 09:54:48-
156****9313 房价飞速上涨,城市居民幸福感不断下压,楼市调控势在必行。2011年,国务院出台“国八条”政策,明确楼市调控,不久,西安“限购令”正式落地。那么,西安限购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方面,笔者整理相关资料,为您呈现西安限购政策全貌。 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 2011年2月25日,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低60%。西安市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限购类型 结合以往历次调控西安市政府落实情况和对比近日其它部分城市出台的限购令实施细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本次限购的类型仅限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公寓、写字楼和商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限购令认家庭不认户口 本次限购中明确指出,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实际执行中,都是按家庭来界定的,例如两代人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超过18岁就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家庭去认定住房情况。 •限购令并未卡死拥有二套以上住房者继续购房 限购令并未将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的本市居民家庭完全卡死,只是必须先卖一套房,然后才可以再买新房。对于投资、投机型置业者在政策上仍留有空间。 •拆迁户回迁安置不受套数限制 定位为国际化大都市的西安,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势在必行,因城市建设住房被拆迁的家庭,选择产权调换住房的,本次限购政策中并无规定,也就是回迁安置的不受套数限制。 •限购对于西安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预计短期内楼市成交量会出现一次小幅井喷,仍然具有购买资格的市民很有可能会抓住时机入市。美城机构认为,限购令在限购的同时也释放了一定的“准购”信号,而房价长期不可能大幅下调几乎已经成为了共识,此次限购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将加速部分观望购房者的决断。从宏观战略层面来看,此次调控是政府以往“以时间换空间”调控战略的延续:一方面通过限购令等措施改变市场成交结构,缓冲房价涨速,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中小型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供应结构。 2016-07-20 09: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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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买房**比例是多少呢?西安市有哪些限购政策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西安买房**比例 西安买房**比例 西安首套房买房**比例,无房屋贷款的一般**比例不得低于20%,**比例在30%-40%的比较常见。 另外首次购房,有房屋贷款的**不低于60%。 西安市限购政策 在之前西安市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俗称“限购令”。其中明确规定西安市本地居民限购两套房,禁止3套以上住房,两套房贷**不得低于60%。 限购政策: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西安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西安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销售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以上内容,即为西安买房**比例是多少,以及西安市有哪些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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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西安新“国五条”细则正式落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西安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以稳定住房价格。 通知原文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稳定我市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 (一)稳定和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住房用地供应未达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未完成,房价控制目标未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市政府将约谈、问责其负责人。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三)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和完善购房人资格审查工作,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暂停网上签约;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企业与其解除购房合同,且3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信贷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五)严格执行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要积极研究房屋原值核实办法。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六)认真落实住房用地计划。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公布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均衡、合理的推进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完成供应计划。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纳入出让合同。 (七)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八)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和资金,尽早开工建设。继续稳步实施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九)加强建设和分配管理。强化规划统筹管理,严把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建筑材料和竣工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完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机制和分配机制,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十)加强商品房项目预售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引导,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完善和严格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大力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商品房销售和房屋登记管理联网。 (十一)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物价、工商、统计、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房管、物价和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中介企业和经纪人员违规发布信息、价格欺诈等行为。 (十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发布商品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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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8日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台了落实住房限购措施的操作细则,规定在西安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即日起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据了解,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规定,从2月28日起,西安市购房者在购买住房前,除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外,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提供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及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必须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履行“限购”政策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管理系统,经房管部门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 西安市2月25日正式出台的楼市“限购令”,规定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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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版限购令出台后,市房管局积极落实各项住房限购措施。本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 限购区域:包括西安9个区 4个县不在范围内 据了解,此次限购令的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限购对象: 已有1套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 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 禁购对象: 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资格严审查 市民购房前需提交多项资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西安市有关调控楼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各项住房限购措施,昨日,市房管局发出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 各相关单位将对购房者材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同时,将《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后,还应将其相关资料报市房管局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凡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外地人买房 提交纳税或社保证明二选一 “对于外地人买房,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只需要二选一,提交其中一样就行。纳税证明可以到税务部门开具,社保证明则在人社部门开具。” 市房管局负责人说,针对北京等地限购令出台后,一些从业者为应对提高的买房门槛,而出现的补交假税收、假社保证明的问题。西安为了真正把限购令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其调控市场的作用,他们正在积极与我市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尽量杜绝有人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