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是早年从香港舶来的词语,算术语吧。意思就是以当前自己购买的、未付完全款的商品房为抵押物,以借款人的身份申请银行贷款。所以,你提到的问题,其实是一回事。 反之,笼统的“抵押贷款”未必一定是“按揭”。因为抵押物可以是其他物品——珠宝首饰、汽车、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已有权属的商业大楼,等等。并且拿出抵押物的人未必一定是贷款申请人——即债务人。可以是债务担保人。
全部3个回答 >按揭定义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按揭要具备什么条件
144****0866 | 2016-05-11 16:29:30-
158****5256 编者按:现在很多人购房都会选择按揭,那么按揭的条件究竟有哪些,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按揭的含义: 九十年代初,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按揭”一词逐渐被人们所了解。“按揭”一词从香港传入,是英语"Mortgage"的粤语音译。有些购房者认为“按揭”就是指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事实上,按揭是一种法律关系,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并不存在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所以对一般购房者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 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按揭,一般指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按揭作为担保的法律关系为:在项目的期房预售合同中,买方支付一部分房价款给卖方,其余房价款买方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卖方。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卖方通过协议将买方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卖方解除担保,买方将依合同取得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买方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后能优先获得赔偿。可将期权赎回,取得房产证。如果买方在贷款期限内违约,或不能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处分按揭楼宇并能优先获得赔偿。 为鼓励购房者购买所建房屋,开发商请求银行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开发商要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应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和担保书。 二、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通常包括: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三、按揭的风险: 按揭制度对三方都有风险。但是对购房者来说风险**大,这一方面是由于购房者的弱势群体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购房者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购房者在按揭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1)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的购房者的贷款后,有可能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2)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由于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 有可能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3)房产商开发程序有可能违法,因而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4)有可能开发商在建工程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5)有可能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6)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拍卖、执行,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7)银行有可能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由于按揭制度法律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所以律师的介入可保证当事各方的利益不被对方或第三方侵害。开发商和银行早已有各自的法律顾问,以保证他们各自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和申请按揭贷款时,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时,当事人可请求解除“按揭”贷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按揭”贷款。这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作出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2016-05-11 16: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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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 介绍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起源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后于十多年前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先由深圳建设银行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因为在房地产领域频频出现并正式运用于文本,其含义逐渐演化成了“抵押贷款”,目前在国内已经被正式称为“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 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 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由于房屋价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购房者一次筹足购房的款项是有一定困难的。如果所有的购房者都要等到购房款齐备后再买房,少则要十多年,多则要数十年,而且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还要交付因租用房屋而承担的费用。 近几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的参与,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得以提前获得住房。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提前买房,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回忆资金的周转,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对银行来说,如果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开发公司用贷款来建造的房屋并不能很快地全部销售出去,这势必影响开发公司的还贷能力。如果直接向购房者发放贷款,购房者将所得的贷款全部用于购房,由于给予购房者的贷款额要低于房价,购房者自己还要投入一笔资金用以购买房屋,又由于购房者在获取贷款时以购得的房屋作抵押,所以还贷的可靠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这种抵押贷款,对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银行都是有利的,而且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因此,近几年来比较流行。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便开始将这种抵押贷款称为“按揭”,有的售房广告标明“提供×成按揭”,即是银行可以提供给购房者的贷款比例,如“六成”就是可以提供房价60%的贷款。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起见,一般**高只能提供房价70%的贷款。 在流动性过剩,国家有意收缩流动性的时期,银行可能会将**的比例提高,比如2007年9月下旬,建行等一些商业性银行,为了解决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将按揭的**比例提高到了4成。 按揭与抵押贷款不完全相同,对按揭较为贴切的解释是向购房者提供的购房抵押贷款,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主要是住宅),并不是所有的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都可以称作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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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就是在购买房屋时资金不够总房款所采取的购买方式,据百度百科给出的解释: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简单来说,就是买房时,一定的**款,房屋再抵押给银行,抵押来的钱付剩余房款,个人再与银行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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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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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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