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出台的)先给你看一下一个文件精神:北京市接收家庭有实际困难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一、具体条件:1、毕业生的父亲或母亲由北京支援边疆建设满二十五年,北京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2、毕业生的父亲或母亲为北京知青,北京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3、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入北京,并拥有北京常住户口的;4、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京拥有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二、申报程序:1、对于支边子女,由其在京的直系亲属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需要照顾亲属情况的证明函,附直系亲属的户口复印件,支边人员从北京走时的单位或**出具的证明函,支边人员的户口迁出北京的证明,支边单位的证明函,支边子女的出省证明及**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2、对于知青子女,由其在京的直系亲属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需要照顾亲属情况的证明函,附直系亲属的户口复印件,区县劳动局出具的知青身份证明,从北京下乡走时的**出具的证明,知青人员的户口迁出北京的证明,知青现工作单位的证明函,知青子女所在**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3、对于父母调京的子女,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附其父母北京户口卡的复印件,如来自边远地区须出具出省证明,**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4、对于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京有常住户口的,需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出具证明函,附在京一方的户口卡和结婚证的复印件,**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以上几种情况,如毕业生有接收单位,则由接收单位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批准后,由市人事局给毕业生所在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发同意接收函(表样见附件),如毕业生没有接收单位,则由毕业生在京的亲属,直接把材料报市人事局。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你在北京没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基本是不可能将户口入住北京的。不过话说回来,可以写点东西,让你的父母,写点申请之类的,找个有点影响力的人出来处理此事,问题不是太大。2.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允许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子女来沪就读入户问题的通知为适当帮助现仍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解决子女就读、就业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允许每户知青有一名未婚、未就业的子女来沪就读入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解决的范围和条件解决的范围是:"文革"期间由本市知青部门统一组织动员,现仍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 插队、插场)知识青年。条件是:每户知青(包括夫妻双方都是上海知青的和夫妻中有一方是上海知青的)允许 一名年满十六周岁或**毕业以上未婚、未就业的子女来沪就读入户。并必须有知青在沪的父母、兄弟姐妹 做知青子女的"监护人",又能自行解决住房间题。二、申请、审批手续符合上述解决的范围和条件的知青子女,凡自愿要求来沪就读入户的申请、审批手续是:1、由知青和知青子女的"监护人"向知青原户口迁出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填报 《申请表》,同时提交在外省区知青全家户口簿和子女**毕业证书,以及子女"监护人"的户口薄。夫妻双 方都是上海知青的,由男知青一方提出申请。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根据原知青部门档案和派出所户籍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区、县劳 动局审批。3、区、县公安局根据区、县劳动局批准的《审批表》,开具户口《准迁证》。知青及其亲属凭户口《准 迁证》,方可办理知青子女的户口迁出、迁入手续。4、批准入户的知青子女凭已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到入户地所在粮管所办理粮食供应 手续,粮管所根据区、县劳动局批准的《审批表》核对后,给予办理。粮食定量按本市现行标准执行。5、批准入户的知青子女,可在当年秋季招生时,报名本市**、中专、技校和职业**。未就读,要求就 业又符合就业条件的,可到入户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三结合" 就业方针就业。你弟弟如果已经通过此方式解决户口,那你已经不具备此规定的条件不能入户。如果未解决,由于你已经就业,所以也不能入户
全部5个回答 >现在北京拆迁针对知青还有政策吗?
151****2024 | 2014-04-22 11:13:21-
155****1095 房子不是你的怎么获得拆迁补偿呢 2014-04-24 09: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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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957 按你的拆迁合同赔偿 2014-04-24 0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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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558 是这样的,拆迁的时候,一切都可以算为补偿,看你**后办的情况.
如果你们找对了人,进对了门,托对了关系,**后,你可以收获一个很不错的拆迁结果.
现在的很多东西,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他们说算,就算.说不算,也就不算了. 2014-04-23 15:53:06 -
148****5650 1.(05年出台的)先给你看一下一个文件精神:
北京市接收家庭有实际困难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一、具体条件:
1、毕业生的父亲或母亲由北京支援边疆建设满二十五年,北京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
2、毕业生的父亲或母亲为北京知青,北京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
3、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入北京,并拥有北京常住户口的;
4、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京拥有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程序:
1、对于支边子女,由其在京的直系亲属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需要照顾亲属情况的证明函,附直系亲属的户口复印件,支边人员从北京走时的单位或**出具的证明函,支边人员的户口迁出北京的证明,支边单位的证明函,支边子女的出省证明及**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
2、对于知青子女,由其在京的直系亲属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需要照顾亲属情况的证明函,附直系亲属的户口复印件,区县劳动局出具的知青身份证明,从北京下乡走时的**出具的证明,知青人员的户口迁出北京的证明,知青现工作单位的证明函,知青子女所在**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
3、对于父母调京的子女,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附其父母北京户口卡的复印件,如来自边远地区须出具出省证明,**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
4、对于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京有常住户口的,需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出具证明函,附在京一方的户口卡和结婚证的复印件,**出具的推荐表、成绩单。
以上几种情况,如毕业生有接收单位,则由接收单位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批准后,由市人事局给毕业生所在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发同意接收函(表样见附件),如毕业生没有接收单位,则由毕业生在京的亲属,直接把材料报市人事局。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你在北京没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基本是不可能将户口入住北京的。不过话说回来,可以写点东西,让你的父母,写点申请之类的,找个有点影响力的人出来处理此事,问题不是太大。
2.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允许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子女来沪就读入户问题的通知
为适当帮助现仍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解决子女就读、就业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允许每户知青有一名未婚、未就业的子女来沪就读入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决的范围和条件
解决的范围是:"文革"期间由本市知青部门统一组织动员,现仍在外省区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 插队、插场)知识青年。条件是:每户知青(包括夫妻双方都是上海知青的和夫妻中有一方是上海知青的)允许 一名年满十六周岁或**毕业以上未婚、未就业的子女来沪就读入户。并必须有知青在沪的父母、兄弟姐妹 做知青子女的"监护人",又能自行解决住房间题。
二、申请、审批手续
符合上述解决的范围和条件的知青子女,凡自愿要求来沪就读入户的申请、审批手续是:
1、由知青和知青子女的"监护人"向知青原户口迁出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填报 《申请表》,同时提交在外省区知青全家户口簿和子女**毕业证书,以及子女"监护人"的户口薄。夫妻双 方都是上海知青的,由男知青一方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根据原知青部门档案和派出所户籍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区、县劳 动局审批。
3、区、县公安局根据区、县劳动局批准的《审批表》,开具户口《准迁证》。知青及其亲属凭户口《准 迁证》,方可办理知青子女的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4、批准入户的知青子女凭已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到入户地所在粮管所办理粮食供应 手续,粮管所根据区、县劳动局批准的《审批表》核对后,给予办理。粮食定量按本市现行标准执行。
5、批准入户的知青子女,可在当年秋季招生时,报名本市**、中专、技校和职业**。未就读,要求就 业又符合就业条件的,可到入户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三结合" 就业方针就业。
你弟弟如果已经通过此方式解决户口,那你已经不具备此规定的条件不能入户。如果未解决,由于你已经就业,所以也不能入户 2014-04-23 14:04:16 -
145****8814 新的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以后,原设在前门东大街9号的户籍接待室停止使用。北京市公安局公布了咨询电话,服务大厅常住人口咨询电话:87680153,暂住人口咨询电话:87682116,进京户口咨询电话:87682129,居民身份证咨询电话:63490663,人口信息查询咨询电话:87682104,群众监督举报电话:87680101。
(是兆新) 2014-04-22 1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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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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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北京拆迁政策答
我个人认为按房本的房主算拆迁补偿。另外你家亲戚的情况应该没有补偿款。不过,如果你们实在没钱买房的话,可以和他们耗着,再说说困难,应该可以得到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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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12日,北京市建委还将开通24小时热线解答市民疑问,号码为63958811.此外,针对近日工商局关于住宅商用的限制,市建委表示正在研究相关衔接措施。 什么是两限房? 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 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 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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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北京拆迁政策答
在纷繁复杂的拆迁过程,我们将您所关注的关键之处分解为以下四个阶段:即发布拆迁公告阶段,商谈和协议签订阶段,执行、强迁阶段和行政及司法救济阶段。以下,赵律师将分别阐述各阶段中您应如何充分维护自身权益。一、发布拆迁公告阶段拆迁始于拆迁公告的公布,自这一时刻起,您就应该开始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在这一阶段,您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点:(一)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二)确定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证书及文件: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4、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三)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范围内您应注意暂停办理下列事项: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2、房屋租赁;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如果您的房屋所在的是集体土地,将停办: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3、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5、房屋、土地租赁;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二、商谈和协议签署阶段(一)明确拆迁建设项目的性质在此阶段,您首先应该明确您的房屋涉及的拆迁是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还是经营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两种不同的拆迁有着不同的规定。(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与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条款;选择产权调换的,您与拆迁人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订立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您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如果您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拆迁人除应对您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您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您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如果您的房屋为公益事业用房,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在拆迁补偿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您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但如果您被拆除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您将不能得到补偿;您的房屋属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您仅能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得到适当补偿。(三)评估在拆迁中您的补偿款的取得要以评估的结果作为依据。对于评估,您需要了解以下要点:实行货币补偿的,将根据您的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您的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拆迁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您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持您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指定评估机构复核,并按复核结果补偿。评估机构复核的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市国土房管局按照国家有关评估机构资质管理的规定会定期公布符合规定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录。(四)出租房屋拆迁中所有人、承租人与拆迁人关系的处置出租房屋的拆迁,将涉及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与拆迁人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您需要对以下内容给予关注:拆迁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所有权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所有权人给予补偿;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所有权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所有权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房屋,拆迁人给予补偿,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私有标准租出租房屋问题的有关规定搬出。房屋承租人搬出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可以给予资助或者提供房屋临时安置。(五)公房的拆迁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已购公房,您应关注以下对已购公房的特别规定: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您给予补偿,政府对您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您的住房超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上缴或者返还。(六)产权不明的房屋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包括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产权仍未明确的),或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答复的,经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由拆迁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后先行拆迁。补偿款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并将被拆迁房屋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区、县国土房管局保存。(七)拆迁补偿之外可获得的费用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自住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一)设备搬迁、安装费用。(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城、近郊区按照每平方米20元补助;远郊区、县按照每平方米15元补助。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提前搬家奖励费按照提前的日期计算,城、近郊区每户付给500元至5000元;远郊区县每户付给200元至2000元。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您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属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的,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偿。三、执行、强拆阶段如果您与拆迁人不能在拆迁期限内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您的房产将可能进入强行拆迁阶段,在这一时期,您与拆迁人的之间的矛盾冲突将白热化,您应特别关注自身利益的维护,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一)达不成补偿协议申请裁决如果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二)听证程序本市城市房屋拆迁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三)拆迁现场您应注意:强制拆迁的执行评估、拆迁和房屋拆除施工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现场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胸卡上是否注明项目名称、受托单位名称、上岗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号(包括估价人员的估价师证书号、拆迁人员的岗位证书号等)。拆迁现场是否公示了以下内容:1、拆迁许可证;2、拆迁范围;3、拆迁基本法规、规章;4、拆迁评估补偿和补助费基本标准或确定办法;5、评估单位资质证书、评估工作人员名单及估价师证书号;6、拆迁单位资质证书、拆迁工作人员名单及拆迁岗位证书号;7、拆除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拆除施工人员情况;8、拆迁工作流程;9、拆迁工作纪律;10、拆迁文明规范和拆迁文明用语;11、按照规定依您要求予以公示的拆迁估价初步结果。拆迁现场各受托单位是否坚持规范服务和文明拆迁,不使用威胁、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对已签订拆迁协议并腾空的房屋实施拆除时,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对现场未签协议单位和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不良影响。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搬迁。因市政管理部门拆除或者迁移相关市政设施,或者因工程需要并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确需先行拆除或者迁移相关市政设施,导致拆迁现场未签协议的您临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暖或者阻碍交通的,应当事先告知,并尽快采取架设临时管线或者其他措施予以恢复,尽量减少对现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拆迁人是否组织拆迁单位、拆除施工单位,按照先搬迁腾房,后拆除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流程。除经依法裁决并由人民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先行拆除您的房屋。四、行政及司法救济阶段当您在拆迁中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时,您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及司法救济,您需要了解以下要点:(一)行政救济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您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您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裁决。裁决机关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在行使行政救济过程中需要您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决机关将不会受理:1、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2、搬迁期限未满,或者已超过拆迁期限的;3、非因拆迁补偿安置事项申请裁决的。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同一拆迁项目已裁决居民户数超过拆迁范围内居民总户数5%,拆迁人再申请裁决的,裁决机关也可以不予受理。您申请裁决时,应当向裁决机关递交裁决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2、裁决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3、申请日期。您应当在申请人处签名或者盖章。(二)司法救济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注意的是,拆迁人已向您提供房屋的,将不会停止拆迁的执行。拆迁,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多方利益,涉及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在这一庞大、复杂的工程中,因拆迁户和开发商、拆迁户和政府的"权利"、"信息"不对等造成的利益争议而引发的冲突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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