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4、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全部4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能跨省使用吗?
146****0161 | 2014-03-12 12:42:36-
145****3425 不能 在哪里交的在哪里用 2014-03-14 17: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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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40 是不可以跨省用的 2014-03-14 09: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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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590 要看公积金是国管或者是市管了。两者主要的区别是公积金是否可以跨地区异地使用。 国管是公积金可以跨地区使用,如有的公务员。市管的公积金只可以在公积金缴纳地才可以享受公积金。根据单位性质来确定是属于市管还是国管企业 2014-03-13 22: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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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289 应该要,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福利制度,个人每月缴纳了一部份,但单位同时为你交纳同等金额放在你的个人户头下,也就是说这些都是你的财产了。
虽说现在不能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但在买房,异地工作,离职等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取现,当然是你个人交的和单位交的总和。 2014-03-13 21:45:59 -
153****2995 不能,在那就只能在那的用。 2014-03-13 19: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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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591 公积金没有全国联网,所以不能跨地区使用! 2014-03-13 13: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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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639 不能,只能在本省内,可以提取出来,在别省只能另开个账户 2014-03-13 09: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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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401 不可以。
只能在上缴公积金的城市使用。
07年缴到现在的话,首先要看你的工资,然后是扣缴比例(有些地区是不按国家统一标准的),还有加上你单位给你交的那部分。
每年的利率应该是根据本地财政和银行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的,这个你得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了,带上身份证就OK了 2014-03-12 1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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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买房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但是,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就比较难了,因为,目前大部分城市还不支持异地购买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有疑问,建议可以向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异地买房提取 由于目前全国的公积金中心没有联网,所以本市缴纳的公积金不能用于外地所购住房的冲还贷业务,也就是说,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被允许,只能在产权证出来的半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之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在再次符合提取条件时才能申请办理提取。 但如果是省公积金,可以在省内的不同城市使用公积金按揭;如果是市公积金,就只能在本市使用公积金按揭。但不论能否公积金按揭,买了房提取公积金还是可以的。 购买外省市自住住房需要办理提取的,提取所需材料为: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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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使用,但是有一定的城市和省份限制的。截止2016年4月5日,北上广深已经全面实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而广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只在本市户籍之间施行。其他地区也对对户籍提出特别要求,除广州之外,长春、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省、贵阳、青岛、洛阳、昆明、都对借款人户籍有要求(本市户籍),银川规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必须是宁夏区的非农户籍。目前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省、乌鲁木齐和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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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4、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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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核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流程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核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核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核心登记个人明细账。2、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3、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4、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5、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办理时,应先让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或者公积金转移证明,然后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原单位在开具转移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个人到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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