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1、全款购买的房产,不能在购房以后提取公积金。2、即使要提取公积金,也只能是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而不是购房人的其他亲属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还有疑问,请暂时不要选择我做为**佳,应当继续补充问题或者给我留言。
全部11个回答 >有关公积金问题
141****0413 | 2014-02-16 10:17:28-
141****7389 1、7.1务农可以一次性提取,提取比例大概为70%,工龄全部清零!2、也可以提取,只是限定养老和医疗不可提取;转移的话肯定是到你当地,当地肯定保险办理处,这个钱到你退休是按照当地退休金领取! 2014-02-19 0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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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658 您好!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可以提取公积金。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卡及密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公积金办事处办理提取业务。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二楼。
高新(滨江)管理部: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西一楼 政策咨询电话:96345 (**好去之前打电话咨询一下,以免遗漏了什么还得跑一趟。
) 2014-02-18 14:00:57 -
153****0730 提取的前提是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单位提供的退工单及户籍全本到公积金管理单位办理就可以了。我朋友在沪工作,离开时就是这样办理的。杭州应该差不多吧 2014-02-18 1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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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334 是!但公司可以选择给你交或不交! 2014-02-18 0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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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870 第一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理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的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政府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建造、大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发放的优惠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指职工个人贷款,这是从建设性贷款向消费性贷款的转变,是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的重大调整,改变了长期以来重建设、轻消费的观念,有利于改变职工消费结构,使住房消费支出达到职工家庭收入的合理比重,保证国家,单位职工的合理负担;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达到住宅市场供求平衡和优化结构。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个限制性条件,一个是对贷款申请人条件的限制,另一个是贷款用途的限制。
1. 贷款申请人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互助性质的储金,只有按规定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职工才能享有使用贷款的权利。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进行限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明确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权利,确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强职工督促单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2.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使用住房公积金应严格遵循定向使用原则,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融资支持。
以上两个限制性条件的规定,明确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原则。住房公积金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
三、办理贷款的程序
根据本条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次要经过以下程序: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借款人应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借款人需要贷款必须提出申请,并以书面形式。同时,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或协议、担保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信、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包括借款人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是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欠缴住房公积金等。
2.借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借款内容。对借款人提出的贷款额度、期限等申请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4.贷款资信审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及偿还能力进行审查,并核实贷款担保情况,包括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上述情况,对贷款进行审批。对借款人信用情况、无贷款偿还能力或贷款担保不落实,贷款风险较大的,应不予批准发放贷款。对信用良好、贷款担保属实的借款人,给予发放贷款,并确定批准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
(三)通知借款申请人。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出具准予贷款的通知,使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能及时办理手续,获得贷款。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及时告知借款申请人不准贷款的原由;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规定了15日的期限。
(四)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及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必须由受委托银行办理。受委托银行在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准予贷款通知后,应按《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委托合同》办理贷款程序的规定,办理贷款手续,签订合同,按期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应与审查合格的借口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需要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贷款风险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依据《贷款通则》第七条:“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使用中面临的风险及造成的损失,都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安全性原则必须贯穿住房公积金使用全过程,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第二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释义:本条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规定。
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这既是贷款人的权利,也是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
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具体到贷款担保,是指为保证贷款债务旅行,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贷款资金损失的风险,由借款人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人或物的保障的一种法律措施。当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通过担保债权的实现来收回贷款本息。
1.担保的意义和作用。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离休、退休或有其他情况时必须返还给职工本人,为确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利益不受侵害,在住房公积金使用中,安全性原则成为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作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2. 住房贷款担保的形式。根据《担保法》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有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担保形式。
a. 质押
(1)抵押的概念。质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个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贷款人持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借款人的财产抵押,借款人为抵押人;以第三人的财产抵押的,第三人是抵押人,对贷款人的抵押权都是一样的。
(2)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担保形式,是实践中一般是以住房特别是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即住房抵押贷款,这种抵押贷款有这样的优势:抵押物和贷款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发生问题对抵押物容易处理,而且抵押物价值也易确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6号,1997年6月1日施行)对住房贷款抵押作了详细规定。
b、质押
贷款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个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交贷款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C、保证
保证也是贷款担保的另一种重要形式,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页释义摘自建设部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农林资源环保局、建设部政策法规局编写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 2014-02-17 22:12:15 -
156****2105 可以合在一起的 转过去就可以了////如果之前的是省公积金 下一家是市公积金就转不来了之前的市的转省也转不来 2014-02-17 09: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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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664 是的,但是单位可以选择交还是不交,如果交就是你说的那样对半,是你自己的可用资金,不交的话那也没办法,因为国家没有规定单位必须得交公积金。小公司大多没有。 2014-02-16 10: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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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贷款需几个人作担保,是自己找的担保人吗答:担保人您只要找个具备完全民事责任的人即可(即年满18周岁,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2.开发商能单独做担保吗答:不能3.新乡县担保人行吗答:可以的4.房产证发放之后,担保人能退或换吗 答:可以的如果需要贷款,推荐易贷中国顾问式贷款服务——你只要在线提交申请,易贷中国易贷中国会以**快的速度为你审核,为你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您只需填写自己的贷款需求和您的资料(无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易贷中国的理财师会对您的贷款需求和资料进行分析,然后在您的驻地就进选择适合您的银行和与您取得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利选择任何一家银行,直到您满意为止。针对你的个人情况,此处特别推荐这种贷款,你可以去尝试下——贷款快速申请通道:http://www.loanchina.com/QuickLoan/index.jsp?dashi=lianshangxia易贷中国是一个在线申请贷款的网络平台,与全国各地120多家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合作,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渣打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等等等,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贷款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贷款申请流程: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融资顾问联系申请者并核实——提交申请给银行/小额信贷公司——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联系申请者——签订贷款合同。一笔申请业务,多家资金机构响应!一般个人贷款申请时间是1到2周,企业贷款是2周到1个月内!为贷款者节省跑各大银行的时间,降低贷款以外成本!易贷中国易贷中国贷款类型很多,其中个人信用贷款与住房贷款,全国办理免收服务费,而其他类型的贷款则会收取2%-3%的服务费。这是同行中**低的服务费用,为贷款者节省贷款以外的开支,并且郑重承诺:在没拿到贷款前绝不收取任务费用!友情提示:在线申请后当天(9:00-18:00,双休日除外)就会审核,请保持电话/手机通畅,以便融资顾问联系你核实情况,如果三次电话核查没通过,贷款初审将不予通过,贷款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一般在线申请后,融资顾问会在当天(9:00-18:00)电话联系你,为贷款申请者提供适合的融资方案,届时贷款申请者可以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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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评估价格)的80%;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③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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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方式和公积金中心人沟通下没有问题,是要满6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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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交的可以提取的,但是单位交的是领取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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