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总数不超过20%,具体各项缴纳比例看单位和个人情况而定。
全部3个回答 >湛江住房公积金怎么交,交多少?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143****6321 | 2013-11-16 09:19:41
已输入 0 字
已有5个回答
-
144****3364 1.按照湛江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湛江贷款**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湛江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对购买湛江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湛江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湛江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013-11-16 09:24:28 -
146****5191 职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缴存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提取原因提供如下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总额的20%或以上的票据(发票或收据)、银行对账单;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地产交易机构签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证;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房批准证明、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
(四)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意见书、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个人住房(借)贷款合同、有还贷款记录的银行供楼(还贷)存折。若提前偿还贷款的,另需提供银行同意提前还贷的审批通知书;
(六)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承租人家庭收入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护照;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九)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3年未能再就业的有关材料和证明;
(十一)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或《退休证》,无《退休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并提供继承人、受赠人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书;
(十三)职工调离本市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十四)本市户籍职工迁出本市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户籍迁出本市的证明材料;外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证明材料以及在外市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十五)农村户籍职工回原籍务农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户籍证明和回原籍务农的证明材料;
(十六)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其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另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013-11-16 09:23:40 -
158****0442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八条 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第九条 单位名称、地址等登记信息,以及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第十条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013-11-16 09:23:16 -
132****5192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缴存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提取原因提供如下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总额的20%或以上的票据(发票或收据)、银行对账单;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地产交易机构签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证;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房批准证明、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
(四)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意见书、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发票或收据);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个人住房(借)贷款合同、有还贷款记录的银行供楼(还贷)存折。若提前偿还贷款的,另需提供银行同意提前还贷的审批通知书;
(六)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承租人家庭收入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护照;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九)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3年未能再就业的有关材料和证明;
(十一)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或《退休证》,无《退休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并提供继承人、受赠人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书;
(十三)职工调离本市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十四)本市户籍职工迁出本市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户籍迁出本市的证明材料;外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证明材料以及在外市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十五)农村户籍职工回原籍务农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户籍证明和回原籍务农的证明材料;
(十六)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其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另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013-11-16 09:21:44 -
136****2776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高不超过20%。 2013-11-16 09:20:55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办理住房公积金是一件特别累的事情,需要的手续特别多(各种证明)其中需要交费的不是很多,你要是弄齐了所有的证明之后,你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买一些表格,好象是10几20块钱然后拿着买过的表格,填写好之后,去房屋管理中心领取抵押红牌,这道手续可以自己办理,不用花钱,也可以找代办,费用可以讲价,她们一般会要价50元,你可以还价到20,或者30拿好了抵押红牌之后,你就可以回到你所在区的公积金办理处交一个什么钱,具体是叫什么费我忘了,交了不到300块**后等待审批,审批下来之后,**后又交了1800块,这个是拿的什么钱我也忘了总之,这就是贷款20万的公积金贷款手续其中的费用,希望可以帮助你!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贷款额度:夫妻双方都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70%;2、购买二手住房的,**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土地评估价值的50%;4、大修自住住房的,**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50%;贷款期限:贷款**长期限为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确定,每月偿还贷款总额加上月物业管理费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直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保障中心交就行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各地区缴存比例不等,建议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也在那里缴费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97
人正在讨论湛江楼市
湛江买房交流(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