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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4个回答 >郴州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啊?由于家里很穷,买不起房子,所以就想申请经济适用房来住,不知道应该怎么样申请呢?
158****4529 | 2013-11-14 16:55:55-
148****0473 三、申报程序如下:
(一)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家庭住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建设局经济适用住房办事窗口经审核合格后领取《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申请人先到其单位审查盖章,然后到户主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在其工作单位公示15天。股份制企业、民(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审查后盖章,并在户口所在地公示15天。
(三)申请人将《审批表》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交市建设局经济适用住房办事窗口,领取《申购资料回执单》。
(四)市建设局住房办对已公示的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统一在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http://www.czcin.com)等媒体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核实,凡采取隐瞒、欺骗的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取消其准购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后到市建设局经济适用住房办事窗口领取《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
(六)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按市住房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购房摇号,并凭摇号确定的顺序号与《购房资格确认单》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办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七)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单位办理购房手续。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1-14 16:58:43 -
157****0271 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我市中心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转人员)并户口迁入3年以上;申请家庭成员中已参与申请并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二)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含离异两年以上或丧偶且抚养子女)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三)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二倍及以下,即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为34800元及以下;(四)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郴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五)未享受过以下任一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建房;4、落实安置政策专用住房;5、拆迁安置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二、申购资料及要求(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报告(应注明申购人现家庭住房情况及工作收入等情况);(二)《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中心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及身份证;(四)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即下列婚姻状况证明之一:1、结婚证书;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则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3、离异两年以上的则需提供离婚证书及离婚协议书;4、丧偶且抚养子女的则需提供配偶去世证明;(五)家庭住房情况相关证明。根据家庭住房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1、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出具无房证明后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2、租赁房屋(包括廉租房)居住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六)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可根据申请人情况分别由下列部门出具:1、职工即以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由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证明(工资单和工资存折)。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国营(国有)单位职工的,应由双方单位分别提供工资发放证明:如一方为非国营(国有)单位职工的,则参照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收入证明;2、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参照向税务部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确定,由税务机关提供证明;3、对未建帐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依据税务部门核定应缴所得税的《定额核定通知书》计算确定,由税务机关提供证明;4、对无固定职业从事微利服务行业的个体劳动者,其职业情况及收入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提供证明并到辖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5、离、退休人员年收入,依照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计算,由单位或离退休工资、养老金发放部门提供证明。
2013-11-14 16:58:20 -
158****9304 貌似郴州经济适用房很少很少哦 一般都是单位集体或者片区弄的 比如裕后街啊 原来的711矿的职工啊 2013-11-14 16: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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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782 根据《郴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准工作暂行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即户口迁入3年以上者。本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范围,暂不含北湖区郴江镇、石盖塘镇、市郊乡,苏仙区白鹿洞镇、白露塘镇、许家洞镇;
(二)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两年以上或丧偶且抚养子女)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三)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的**低标准的。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低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在公告中公布;
(四)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即家庭收入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及以下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具体标准,以郴州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上年度统计指标为准;
(五)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参与过集资、合作建房。您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建设局经济适用住房办事窗口领取申请表填写申请。谢谢。仅供参考。 2013-11-14 16:56:57 -
138****3084 购经适房必须具备6个条件:
(一)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我市中心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并户口迁入3年以上;
(二)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含离异两年以上或丧偶且抚养子女)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
(三)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二倍及以下(即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为27500元及以下);
(四)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郴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五)未享受过单位或者政府的任何一项购房优惠政策;
(六)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看了下,我这种没地没房的农民,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都没有。说是郴州土生土长,可户口还属于农村户口,因为老妈是农民,老爸才是街上的。老公又是外地的。真是杯具。 2013-11-14 16: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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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市直经济适用房在当时开发成本(土建成本不到800元)较低的情况下,给下岗失业职工的价格(1500元左右)较高。当然比市场价便宜,可性质不一样,催缴房款急!让很多人东凑西借,凑够了第一批房款,本想以后贷款,可只给贷六万。因为当时公示价13-14万,但到了交房时至少还要交3.4-9万。否则就退房,还不给利息,简直是难为穷人。据说**后施工完比一开始公示价格时的设计图纸减少了很多,比如,内门、地面砖等都去掉了,房价却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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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6种情形不得申请廉租房、经适房: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出售商品房的;③申请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④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⑤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⑥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3类保障房房源公布拟供应的廉租住房房源主要分布于东山新苑、浦上、桔园洲、福湾等片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分布于东山新苑、福湾新城等片区;经济租赁房房源主要分布于西园、福湾新城等片区。福州市房管部门还强调,受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受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热情服务、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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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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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房管局,现在有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提停止了,只有廉租房了,而且也不是很好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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