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并且已经通过审批的购房者,在选房当天会通过摇号方式选房,这种方式因具有随机性却显得比较公开透明。摇号流程因地制宜,但大体流程是差不多的。2、通报。由执行单位向新闻媒体通报选房相关事宜,包括选房采取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的方式,具体选房地点,并且通报公证要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3、看房。单位公布看房时间,为了让购房者了解房屋结构、朝向等具体情况,这里要求建设单位在房源现场张贴小区总平面图(标明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楼盘表(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指定专人负责接受购房人的咨询。4、对于没有报够人数的房源,将整栋楼、整单元提供房源。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打开房屋,让选房人入房查看,以方便选房人充分了解掌握房源具体信息。房管局相关人员提醒市民,在看房时,切莫只盯着一套房屋,要尽可能的多看多选,以便自己选中房屋与其他选房人发生冲突后,能及时做出调整。
全部3个回答 >郴州经济适用房怎么摇号的?
132****1535 | 2013-11-14 16:52:39-
158****4703 据悉,此次由政府统建的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地点在桂门岭,共计房源495套,由郴州市城建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于2011年5月动工,现已主体封顶。根据《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住建局于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2月1日面向我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中的中低收入无房家庭公开发布销售495套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住建局将邀请所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参加现场摇号,并邀请有关领导、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现场监督,福城公证处将全程公证。本次495套可供房源供摇出顺序号的前495位申购人选购,余下申购人的选房顺序可在本次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前495号以内申购人退出购房或取消选房资格的剩余房源中依次选房。此次报名申购郴州市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528户,经初审、向社会公示、复审后有12户不符合条件,具体情况为:
①自愿放弃10户;
②经房产局调查核实申购人有房者一户;
③公示后,经群众举报核实一户。经研究取消了该12户家庭本次申购资格。**终确定516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并参加本次摇号。记者了解到,此次摇号的位于桂门岭的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有3种户型,都为两室两厅,面积分别为68.88平方米、69.65平方米、69.95平方米,价格为1790元/平方米。相关链接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人应当是已婚、离异两年以上且抚养子女、丧偶且抚养子女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持有我市两年以上中心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转人员);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四)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家庭收入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及以下的;惠和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家庭收入线标准为34800元及以下。
二、申购资料及要求
(一)《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查公示函》;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中心城区常住城镇户口及身份证;
(三)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即下列婚姻状况证明之一:
1. 结婚证书;
2.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则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3. 未满30周岁离异两年以上的则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和财产处分协议书及子女抚养协议;
4. 丧偶且抚养子女的则需提供配偶去世证明和子女的户口证明;
(四)家庭住房情况相关证明;根据家庭住房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
1. 提供由市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2. 借住亲属或他人住房的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3. 租赁房屋(包括廉租房)居住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4. 有私房(包括房改房、集资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五)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可根据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情况分别由下列部门出具:
1. 职工即以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由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国家(国有)单位职工的,应由双方单位分别提供工资发放证明;如一方为非国家(国有)单位职工的,应提供近期的月工资等有效收入证明;
2.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参照向税务部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确定,由税务机关提供证明;
3. 对未建账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依据税务部门核定应缴所得税的《定额核定通知书》计算确定,由税务机关提供证明;
4. 对无固定职业从事微利服务行业的个体劳动者,其职业情况及收入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
5. 退休人员年收入,依照退休工资或养老金计算,由单位或退休工资、养老金发放部门提供证明。 2013-11-14 16:54:41 -
148****0859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细则》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本摇号程序及规则。
一、摇号前,县房管局已将517户具备申购资格的申购人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系统,建立了电子档案。
二、摇号方式。根据本次申购户数517户超过房源数量350套的实际情况,本次摇号采取电脑自动摇号方式确定购房人名单和选房顺序。
三、摇号程序。
1、由工作人员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系统按照优先照顾低保、残疾、孤老、烈士遗属、劳模家庭的原则,优先摇出111户上述家庭的选房顺序,之后从406户低收入申购人中摇出239户的选房顺序号及递补顺序号。
2、选房顺序号通过分批次摇号产生,每批次摇号产生50个选房顺序号,不足50号的按实际户数为准。选房顺序号以批次和每批次的顺序号排列为准(例如第一批次 1—50号,选房顺序号为1—50号;第二批次1至50号,选房顺序号为51—100号;第三批次1—50号,选房顺序号为101—150号,以此类推)。
3、本次摇号仪式全过程在县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民政、公证等部门和群众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每批次摇号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宣读,摇号结束后公证员对全部摇号结果当场公证,并对摇号结果张贴公告。
4、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5、在摇号开始前或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抗拒等因素,摇号时间可顺延或另行择期,已产生的结果依旧有效。
四、申购候补资格号的确定方式:根据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排列的先后顺序,取排在前面的与房源数量相等的申请人户数确定为具备选房资格的申请人;排在后面的大于房源数量的选房顺序号的申请人作为候补资格的申请人。进入选房程序如遇摇号确定的申购人申请退出申购时,由排在**前的候补资格顺序号的申请人直接递补选房,当该候补资格的申请人放弃申购时,由下一个候补资格的申请人递补选房,依次类推。
五、摇号结束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限3月27日下午5点前)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县房管局安康科、财务科按规定数额缴纳预购定金5万元,并领取《郯城县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逾期未能按时交纳的,按自行放弃选房申购资格处理。
六、扰乱现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摇号结果的,将取消其申购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情节严重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11-14 16:53:49 -
153****5336 每个区不一样,但是总是要到当地的街道受理点查询的。网上好像现在没有公布的地方 2013-11-14 1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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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074 公开登记提前3天公告经济适用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方可受理已取得《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家庭的公开登记。
购房人持资格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项目售楼现场进行登记,拆迁困难户则从区政府预留房源中定向统筹安排。公开登记须提前3天登报,并在武汉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可供房源、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等。———购房代表参与摇号监督到公告确定的登记截止期后,登记人数超过房源数的,采取摇号确定购买人。
摇号地点在项目辖区内适宜的场所进行,部分购房人作为代表参与摇号监督。代表在自愿报名的人员中随机产生,人数限定在5—10人。———按户型分组摇号按居民购买户型面积的不同需求,进行分组登记,并分组摇号。
摇号顺序按户型从小到大,由工作人员逐个随机摇出购买人(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中号名单在该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布。这一组摇号中未能中号的,不得进入同一项目下一户型的摇号。按中号顺序选房通过摇号确定的购房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购买资格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到项目售楼现场,按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并签订《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超过时间未选房的,其选房资格自行取消。 2013-11-14 16:53:18 -
146****2987 1.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总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分四个阶段:一是申请阶段,二是受理阶段,三是核查阶段,四是选房阶段。
2.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流程有哪些? 答:
(1)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在《杭州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发布《受理公告》。
(2)符合受理对象条件的申请家庭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报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3)社区居委会在公示登记期内登记公示申请,并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示表》。
(4)社区居委会在公示登记期截止后将《公示表》送所属街道办事处盖章,并在公示期内予以公示。
(5)社区居委会在公示期内接受群众举报,填写《举报登记表》,并通知被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明。
(6)社区居委会在公示期截止后填写《公示汇总表》,将所有表格和申请材料送所属街道办事处。
(7)街道办事处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对公示有异议的家庭,经核实举报属实的,不予盖章确认;经核实举报不确切的,在《申请表》上标注并予以盖章确认。随后,街道办事处将所有表格和申请材料汇总送所在区建设(房管)局。
(8)区建设(房管)局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系统并进行初审后,将初步符合申购条件家庭的所有表格和申请材料汇总送市房改办。
(9)市房改办将申请家庭信息送市房产档案馆核查。对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退回其申请材料。
(10)市房改办对基本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摇号(电视直播)产生受理顺序号,并在《杭州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发布《摇号结果公告》。
(11)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摇号结果公告》,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在受理登记期内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领取相应的《受理单》。
(12)市房改办在《杭州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发布《选房公告》。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受理单》到选房现场换取《准购证》,参加选房。
(13)选房结束后,市房改办在《杭州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发布《选房结果公告》。
(14)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其职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参照上述流程由单位公示并确认。 申请人属于集体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或无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登记。
3.如何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答:可在社区、街道、区建设(房管)局和市房产管理部门(市房改办)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013-11-14 16: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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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摇到号的序号来选的吧,按顺序叫到你的名字,你只有3分钟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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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摇号,由公证处监督,摇出项目的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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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房户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住房未达标户。 2)上一年家庭收入在6万元以下(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 3)除在校就读的本科以下(含本科)学生以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城镇居民具备购买资格。 4)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的危旧房改造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5)来京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人事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无工作单位的经济住房购买者到哪儿核准收入及住房情况? 到档案所在单位核准,或者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人需提供哪些申核材料? 购房申请人**审核手续需持以下证件:(一)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二)夫妇双方身份证;(三)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四)已核准盖章后的表格(一式三份);(五)单位为外资或合资企业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纳税证明);(六)其他要求出具的证件。 -被拆迁居民购房总价标准为多少? 被拆迁和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购房**高总价按28万元人民币核定。职级高的在出具相关职级证明后可按其职级标准核定购房补贴面积标准和**高总价。 -无行政级别单位职工购房总价标准为多少? 申请人或其配偶任职于属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公司,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营、民营、个体等单位,购房补贴面积标准**高为70平方米,购房总价标准**高按28万元核定。无业人员也参照此规定。 -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如何计算? 根据京建开(2001)276号文件,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公式: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4000元×(居民购房补贴面积标准-现承租或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 如王先生欲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其职务级别为处级,并已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了一套住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按照规定,王先生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90建筑平方米,那么王先生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的**高购房总价则为4000×(90-40)=200000(元)。也就是说王先生只要购买的房价在20万元范围之内的,无论其购买面积的大小,都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购买超过**高总价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超出部分怎么办? 购房家庭购买超出规定**高总价标准的经济适用房,须在办理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该房屋将按经济适用住 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标准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同样是王先生,如果购买30万元的经济适用住房,超出其总价标准部分10万元,按10%补交综合地价款1万元。 -哪些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购房人到哪里领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售楼处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上表格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下载,使用A4纸复制。 -购房人如何填写表格? 1.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申请人和配偶的姓名务必与户口簿、身份证相符,字迹清晰,不得随意变更。“身份证号”填写18位号码。“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中派出所的印章为准填写。盖章处必须写明经办人姓名及年月日。“现住房建筑面积”指现承租或按房改价购买的成套公有楼房的建筑面积(含安居房和集资建设房屋),未享受公房分配的家庭可在该栏填写“无”。“上年收入情况”栏中以年为单位填写数字,不发生项须划斜线或写零,有更改处须盖章。 2.购房人如实填写后按不同类型审核表的要求交有关单位核准加盖公章,科级以上职务申购人及其配偶还须由其单位人事部门核准并加盖人事章。填 表 说 明一、表格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家庭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购房家庭应依据实际情况分类领取,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二份,经审核通过后使用(一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办理延期)。二、表中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三、申请购房家庭应如实填写表格,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并签字,没有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核准盖章签字,没有档案的暂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签字。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签字。四、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指居民家庭能够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房屋价款,**高购房总价不可累加、转让。五、**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乘以(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 确定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依据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文件),公务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其他人员可参照此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指申请人及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六、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具体审核时,以夫妇双方职级高者为准。对于无业或任职于非国有企业的申请人或配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加盖单位公章。国有企、事业机关单位的申请家庭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单位核定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组织)部门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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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打114查询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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