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支取要件1、市房产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 2、房屋租赁协议 3、吉林省服务行业租赁发票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结婚证或户口本 7、公积金联名卡(如没有发放不需携带) 8、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全部2个回答 >你好请问我在吉林一直租房住的就是怎样提取我的公积金啊?
145****7091 | 2013-11-14 14:35:34
已输入 0 字
已有4个回答
-
141****5777 两种情况:
1.租住本市廉租房提取公积金 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提取 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房产部门登记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社区出具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013-11-14 16:14:55 -
156****3493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提醒: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注意:
1.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2.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不对个人受理提取业务,也就是提取者提取时须通过所在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开具发票后将以上证明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人员办理。
3.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房租总支出额和账户余额,所以提取人在开具发票时,除考虑提取额不能超过租金收入外,还要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适当地开具,以节省房屋税费支出。 2013-11-14 16:14:38 -
131****4582 租房现在公积金不可以提出来的,你**好去公积金中心去问问清楚,不要白缴税了 2013-11-14 16:14:18
-
153****4558 公积金租房支取要件
1、市房产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
2、房屋租赁协议
3、吉林省服务行业租赁发票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结婚证或户口本
7、公积金联名卡(如没有发放不需携带)
8、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2013-11-14 16:13:11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情况ru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政策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职工租房期间进行上门核实,一旦发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用于租房,或租赁住房未用于自住等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纠正,职工应全额归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单位才能补交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不可以,廉租房是一年一审批的,如果你不够条件了就得搬家。
全部4个回答 >
买房交流
400
人正在讨论吉林楼市
吉林买房交流(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