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的话,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绵阳购房契税是多少有人知道吗?希望大家帮忙解答一下噢,灰常感谢
153****8516 | 2013-10-16 14:12:06-
143****1710 根据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不同,建议咨询税务局。 2013-10-16 14: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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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499 90平米以下是1% 90-140平米是1.5% 140平米以上是3% 2013-10-16 14: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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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232 新房首套房九十平米以下是加补贴就是百分之一,九十以上就是百分之二,不是首套房就没有补贴是百分之二和百分之四 2013-10-16 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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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不好说 一般100-200万的的房子都在2-10万的讲价空间,有些房子是一毛都不会少了的(比如超笋盘)多了解市场行情就了解市场价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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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比如房价40万剩5.6%=22400.00元这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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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凭《青海省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通过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建制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或建制镇人民政府发放《西宁市城镇**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2.街道办事处和建制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身份证号、低保家庭人数、家庭人均月收入、房屋坐落、居住情况、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公示期为15日,并将公示结果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县(区)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县)民政部门对申报和调查材料予以审核,并将审核决定再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5日。4.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区)民政部门予以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有异议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在10日内完成核实。对核实后不予登记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仍有异议的,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5.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予以批准登记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意见。租赁住房补贴的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区)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在市区实物配租的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在县城实物配租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由县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申请人持书面通知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手续。7.申请人取得实物配租房的房号,由市、县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部门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用一定的方式确定,申请人取得房号后应当与市、县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格式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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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需要3成,二套**需要6成。面积没区别。就是买的时候税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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