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一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保障性住房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是新的形势下,很多乡村教师在乡村教学生活中会涉及到住房问题,因为有部分老师家在城里,住房问题成为乡村教师头疼的问题,很多教师只能被迫租房,周末向候鸟一样迁徙回家。石家庄针对乡村教师住房难问题,在今后5年政策倾向于乡村教师宿舍建设,真切纳入到保障房建设规划中。 日前《石家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开始实施。石家庄市将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争到2020年,帮助2000名乡村教师解决周转住宿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还要将乡村**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一、石家庄乡村教师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石家庄市将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工程,切实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力争到2020年,帮助2000名乡村教师解决周转住宿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乡村**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轮候、优先分配。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配置乡村教师班车,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和交流教师的交通问题。 二、保障性住房包含哪些类别?有哪些优缺点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有利于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环境,但是保障性住房虽然在价格上有较大的优势,但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缓慢,有时受到资金的限制在品质上还有待完善。有时会涉及分配不公的问题。周边配套一般较普通商品房落后,位置也会稍微偏远。 三、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现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260元以下);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市区居住证;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另外,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 单身申请人父母在本市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父母在本市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以上)、家庭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的不得申请。 三、石家庄公租房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填写《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居住)证明:户籍在市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复印件。 3、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情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户籍在市区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5、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6、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的社会劳动保险缴存记录证明或由代缴单位提供的代缴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高新区:85095016 桥西区:83050274 新华区:86952339 裕华区:86578228 长安区:廉租房86663941 公租房85996041 市住房保障部门电话: 87060925 87046141 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惠及到更多住房难得群体。这里也汇总了石家庄公租房申请的一些条件和资料,如果有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目前石家庄保障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53****4762 | 2013-05-09 10:09:05-
155****8196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2013-05-09 1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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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保障房申请究竟需要哪些条件?石家庄保障房申请条件是否苛刻?石家庄保障房申请准备哪些资料?廉租房作为一种保障性住房,由于租金低,设施全受到很多困难家庭的欢迎,但它毕竟是一种政策性住房,因此,政府对于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做了严格的限制,如果您想知道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请看下文的介绍。 一、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廉租房: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注: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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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的申请方式: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真实性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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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三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米以下(一人户在30平米以下)。三.是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这个工资水平无限趋近于0,也就是你一家人都是无业游民的情况下)四,所以想得到一套廉租房是需要钞票和关系的,一般人是得不到的。石家庄现在在建的保障房有很多,由于位置不一样,开发商不是一个,价格也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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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群体符合申请条件8月17日—31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等四类群体可申请石家庄公共保障房石家庄市房管局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分配方案》指出,8月17日—31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等四类群体可申请石家庄公共保障房。据了解,石家庄市201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工作即将启动,共计1707套,单套建筑面积为35-56平方米,分布在民华家园、建华家园、仁华家园、珍集小区等。据介绍,本次分配的申请时间为8月17日—31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须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请。受理及初审阶段为8月17日—9月2日。石家庄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办事处负责入户和到申请单位调查核实。初审完毕,街道办事处将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9月29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进行电脑摇号配租,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到的公共保障房,两年内不得申请,并记入诚信档案。外来务工人员:应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11元;在市区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 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11元;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新就业人员: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暂住证(居住证);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家庭:可填报《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直接参与本批次保障房的摇号分配。配租成功的,要自动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配租未成功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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