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现阶段大部分城市都采取了房屋与土地相结合的房屋权属证,一个证就能充分反映房屋与土地权属情况,除了别墅,私宅等其他一般商品房不需要另外办理土地证.
全部9个回答 >是否有房屋所有权证就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般交易中要使用土地使用权证吗?
151****2314 | 2013-05-02 16:59:28-
143****7719 不一定,无土地证,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容易遭受意外损失 2013-05-02 1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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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149 目前个人购买商品房只办理房产证,不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上会详细注明土地状况。 2013-05-02 16: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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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正》的合一。《房地产权证》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关于这方面常用问答请往下看: 1、什么是房地产? 答: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2、什么是房地产权? 答: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何时实施的? 答:该办法于1997年10月24日经建设部第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10月27日以建设部57号令签发。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9号2001年8月15日发布施行。 4、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权登记? 答: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⑴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⑵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⑶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 答: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我市市区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潮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科及潮州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 7、《房地产权证》有什么作用? 答:《房地产权证》是权利人合法拥有该房地产,并依法对其进行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的凭证。 8、为什么要换证? 答:为统一《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过去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权证》,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更换前继续有效。 9、新的《房地产权证》有什么特点? 答:新的《房地产权证》分别设置土地、房屋两个栏目,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分别进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上述两项权利。 10、《房地产权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包括权利人状况,土地及房屋情况等。具体有:权利人、权利人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层次、座落、坐标等内容。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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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房产证是房地产权证的简称,能看出该房屋的土地信息,而房屋所有权证只是说明该房屋的性质,不能看出土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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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面积不是楼下的小屋的面积。如果你购买的商品房,该栋商品占地面积分摊到各户的面积(按房屋的面积分摊),就是说该栋房屋占地面积分摊到你家里的就是14.64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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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手续如下: 1.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2.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担保)。 3.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4.借款人用房产抵押的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建设银行房信部门按时把款打入您的个人账户。 1、申请办理按揭的居民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新规定,居民如果要申请按揭,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 (4)在商业银行或住房储蓄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的,存款余款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5)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2、申请办理按揭的居民应向银行出示哪些证件? 除上述第4点所述条件外在申请办理按揭的同时还必须向银行出示以下证件: (1)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有效的居留证件); (2)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3)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估价证明; (4)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3、申请办理按揭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证件? 首先必须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开工许可证;销售或预售商品房批文,房产商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过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及其他有关文件等。(以上资料均由房产商提供复印件) (2)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意向书。 (3)个人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当银行审查通过之后,发放“居民购房借款申请书”。然后签定贷款合同,接下来是办理保险,通常可委托银行办理,按银行规定的期限和指定的险种进行抵押物投保,保险期限应与抵押年限相一致,投保金额不低于购房总价。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单交银行保管,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退还给借款人。然后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天内,去银行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贷款合同公证,费用由借款人和银行各半负担。在这一切手续完毕之后,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及时将款额,划入房产商在银行的帐户内。 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资料一览表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 房产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 房产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保险 预付款收据复印件 借款申请书 住房借款合同 住房抵押合同 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人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收入证明 须经交易登记 银行出具的委托书正本 验证后复印 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地产其他权利申请表 加盖银行公章及借款公私章 4、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居民的住房抵押贷款,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额递增、等额递减、等比递增、等比递减六种还款方式,但不是所有银行都开办了上述六种方式,一般都有两种以上,可在与银行签订还贷协议时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一般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本息。采用等额偿还,即每个月偿还的数目是一样的。年限越长,还款的数目就越小,月利率就越高。所以贷多少,贷几年,完全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不必拘泥于一种方式。借贷人经银行同意,可以提前归还某一期或几期贷款本息,也可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5、除了房产以外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可作为贷款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理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4)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5)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此之外,亦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不以房产作为唯一抵押物,可以使借贷人有更大的自由和余地,提高了我国城镇居民的购房能力,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同时也使银行放贷更方便,有利于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发展,支持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如何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 个人办理住房抵押手续如下: (1)借款人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7、什么叫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的意思指的是采取某一种贷款方式,获取的金额仍然不能满足需要,资金尚有缺口,这时你可以向同一家贷款银行申请另一种形式贷款,两种贷款并作就称为组合贷款。如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申请商品房抵押贷款。 当职工按规定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申请商品房抵押贷款时,需分别提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和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材料,如果两种材料中有重复,那么只要送一份即可。材料齐备后,可按规定与银行签定合同书。办理流程与上述贷款流程相仿,权利与违约责任亦相同。 8.二手房转按揭贷款的办理程序 ☆、转按揭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建行向购房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已在建行办理按揭贷款但贷款本息尚未还清且《土地房屋权证》已办妥的二手房的贷款。 ☆、贷款办理程序: ①借款人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②向建行提出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③建行进行贷前调查及审批; ④同意贷款的,建行与借款人签订《二手房按揭借款合同》;卖房人与建行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 ⑤卖房人偿还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所欠建行与转按揭相关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 ⑥借款人与卖房人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办妥借款人名下的《土地房屋权证》; ⑦办妥抵押登记、《土地房屋他项权证》、保险手续后,借款人签署《贷款划转通知书》,建行发放贷款; ⑧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可以加我好友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