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不办理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逾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存金额干分之一的滞纳金。”
单位没有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因为是单位的临时工 ,单位这样的行为合不合法?
151****9897 | 2013-01-14 18: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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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556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 , 在本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工作的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在城镇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
前款所称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合同试用期内的职工和外籍职工。若是合同工,且已超过试用期, 则单位必须给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可以向东阳市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书面投诉,管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013-01-14 18: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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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通过上访、信函、电话等途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举报电话: 8195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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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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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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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世纪春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雪顿生物乳业有限公司、兰州黄金大厦有限公司、甘肃京兰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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