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不是商品房,集资房买卖合同不适用**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对于卖方欺诈导致合同无效的,也不能按该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双倍赔偿判决。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类房屋又违规进入市场,严重地扰乱了房地产交易秩序。提醒大家,购买集资房的权利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在买卖时不可不慎。
全部2个回答 >名下有套单位分的集资房,目前集资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141****4306 | 2013-01-09 10:53:17-
145****5904 不可以自由的买卖,集资房不是商品房,集资房买卖合同不适用**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对于卖方欺诈导致合同无效的,也不能按该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双倍赔偿判决。
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类房屋又违规进入市场,严重地扰乱了房地产交易秩序。
建议购买集资房的权利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在买卖时不可不慎。 2013-01-09 11:14:15 -
134****5836 根据《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房地产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资格。而依我国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制度,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2013-01-09 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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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可以买卖,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买卖。集资房买卖条件: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的:1、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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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上市交易,否则交易后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的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的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呢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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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可以买卖,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买卖。集资房买卖条件: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的:1、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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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有条件职工想要过户单位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条件都符合,可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参考: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齐全是集资房取得产证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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