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租金补贴,租金减免和承租廉租住房的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泉州市的廉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147****5888 | 2012-12-17 16: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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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廉租房的相关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要求:(一) 申请人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 (二) 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三) 无正当理由空置6个月以上的; (四) 擅自对租住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 (五) 故意损坏租住的住房及其附属设备的; (六) 违反市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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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市区居住3年或以上,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不超过1300,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申请人与申请成员是赡养或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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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且在本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的新就业职工,以及有稳定职业,并在本辖区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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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补贴: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二)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享受低保待遇或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一年以上;家庭为一人一户的,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低保家庭以低保证记载成员为准)。 实物配租优先安排有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居住危房等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三)租金核减:是指按政府规定,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家庭现承租的住房为公有住房。首府正式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