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家庭按如下程序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手续:(一)申请: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行政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职工,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其他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失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3、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有房户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如属集体户口的由单位出具有无分房证明;配偶户口属外地城镇户口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房产情况证明。(二)初审: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将申请资料移交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组织社区开展入户调查,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10天,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盖章证明并报市行政服务大厅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三)终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在当地新闻媒体及网站上予以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签署同意意见,并统一报市政府批准。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销售,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申请先后顺序、住房困难程度决定轮候批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号码顺序按照原受理先后顺序确定,并按照该顺序进行预购登记后参加选房。房号确定后购买家庭应当在规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和办理付款等有关手续。第二十条 凡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但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的视为弃权,二年后才能重新申购。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出售给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住房困难家庭。
荆门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
157****5019 | 2012-12-06 15:37:47-
141****7241 提供相关材料由居委会核实签署呈报意见→街办(乡镇)初审→市(区)社会救助局(低保局)审核(是否为中低收入家庭)→区房管局(处)审核(是否无房或住房困难)→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并公示→公示1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为合格。 2012-12-06 15: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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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查。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复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等进行审核,并到房管部门核查住房情况,包括核查申请家庭成员购买其他住房备案情况。对符合购房条件的,移交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区民政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工作,送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四)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和举报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查实并签署意见。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建立的待保家庭分类登记轮候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五)备案。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核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接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的备案资料后,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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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应年满30周岁。 经审核,此次符合条件申购泡崖八区康顺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共有21004户,2006年10月22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按照房源数量1:1比例进行公开摇号排序,确定3688户入围家庭,另摇出400户家庭作为候补购房家庭。 大连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对本次摇号排序的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认定入围的申购家庭名单真实有效。 现将公开摇号抽取的3688户入围家庭以及400户候补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入围申购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于2006年11月6日下午4时前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分局受理窗口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经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将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此次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受理单按照公示指定选房日期的上午8时30分,到泡崖八区售楼处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限定当日办理购房手续(购房相关事宜请咨询泡崖八区售楼处,咨询电话:86497091、86499480)。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分局举报电话: 中山区分局:39858017,西岗区分局:39612524,沙河口区分局:3961256,甘井子区分局:86602151 大连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2006年10月23日 注:1、公示指定日期未按时前来选房的申购人,购房顺序将排在当日选房名单**后;未领取《审批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2、领取《审批单》后,购房当日未选定住房的,将排在总选房名单之后再选;放弃购房的申购家庭将取消申购资格一年; 3、候补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将根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顺序确定,候补资格本次有效。剩余房源将于2006年12月28日在泡崖八区售楼处现场公布,候补申购家庭可以按顺序购买,查询电话:8249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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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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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近两年大概是28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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