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属房地产管理机构)的规定。没有国家统一的规定。我这里执行的周期是7月1日起执行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周期,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由于上一年的工资总额需要滞后六个月才反应到缴费金额上,年初有工资增加的员工感觉不公平。管理机构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按日历年度周期调整缴费标准,譬如社保缴费。
全部3个回答 >请问东营今年什么时候调整缴存基数?
134****2179 | 2012-12-03 19:21:32-
134****3289 应该是每年的1月份。 2012-12-03 19: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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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345 市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调整,其他企事业单位根据每年单位工资变动情况即时调整。 2012-12-03 19: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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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指的是单位根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的变化,重新核算职工的月缴存基数,如有变化或缴存比例调整,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报调整职工的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因职工个人职务变动等再作调整。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特点1、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对于职工来说,相当于多了一份存款。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且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有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4、住房公积金只能够用来购买房屋或者是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不能够用作其他的用途,所以住房公积金的特征还有积累性和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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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进行调整。月缴额基数不变的单位,无需办理调整业务。上调单位,补缴以单位自愿为原则。调低单位,调整当月以新基数计算,但公积金中心不做差额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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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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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1234(一)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我市**低工资标准。据此,我市2013年7月-2014年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高限额为9981元,**低限额为1220元。(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7月份至本年6月份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为计算、审查方便,可采用本年度6月份个人工资总额作为月缴存基数。(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市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执行12%。单位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需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原则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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