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全部2个回答 >荆门公积金提取手续可以找人代为办理吗?
135****6878 | 2012-11-24 10:35:27-
133****5439 可以找人代 办的,但是代 办人必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或经中心认可的委托证明1份。 2012-11-24 1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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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 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 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 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 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 1、内部转移: 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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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需材料如下:若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若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还需要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另外,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无法提供委托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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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全国公积金提取:183~2992~3776(联系数字号码全球通号)没问题,你放心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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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不可以 只能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 以及单位证明 公积金存折到所对应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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