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三、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后,从次年起即可办理支取。四、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贷款:①已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银行贷款:(第一次支取)①已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有**近三期还款记录的还款存折原件、复印件;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银行贷款:(第二次支取)①已经盖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②前次支限时已审批过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第三联复印件;③有**近三期还款记录的还款存折原件、复印件;④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金额:1、不大于当年的还款额; 2、累计提取总额不得大于实际的还款本息总额。五、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我分中心或区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也可以登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去下载打印;2、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预留印鉴章;3、将支取所需所有材料及已经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交我分中心或区县管理部办理。六、承诺时限:手续齐备,现场办理。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温馨提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老家江门买新房,用的商业贷款,请问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还贷吗?
144****6335 | 2012-11-09 10:05:42
已输入 0 字
已有1个回答
-
154****5143 根据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追溯办理。 2012-11-09 10:06:24
相关问题
-
答
-
答
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自购房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如果首次提取未达房价总额的,还贷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办理提取。
-
答
不算公积金贷款,只能是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低月缴存额;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不可以。只有自己购买的商品房,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且需满足相关准入条件。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不可以,只能以转账的形式,一年一次偿还。
全部2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61
人正在讨论江门楼市
江门买房交流(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