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工作单位在公积金中心设有账户; (二)按月足额连续存储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足1年;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五)具有购房总额30%以上的自有资金; (六)同意用拟购买的自住房屋作抵押; (七)同意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公证、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
营口市廉租房的申请程序?
143****3095 | 2012-10-10 1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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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883 去自己户籍的居委会去申请,他们会告诉怎么样的程序的。 2012-10-10 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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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255 1、申请廉租房事务配租的家庭,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由社区向街道办事处申报。2、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退回。材料其背后,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区廉租住房办公室。3、区廉租住房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区民政部门及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实行联审,同时建立住房档案。审核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访问邻里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不再二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廉租住房办公室在《营口日报》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审档。 审档通过的,参加摇号,分配楼号,填写《营口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审批表》。分配楼号时,要考虑家庭人口与廉租住房户型相对应。对获得分配指标予以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地、居住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4、承租人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申请廉租房要符合《营口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属于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来源,并且没有住房的家庭。 2012-10-10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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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是5%,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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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上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专户内。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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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目前就2个限购的市大连和沈阳 。目前营口没有限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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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收入水平以及地产价格是不一样的,所以没有统一的规定,你可以去本地土地局等部门去询问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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