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低保无房家庭或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长春市人均住房面积60%的,具体条件是: 1、 区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并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领取低保金的。 2、具有城镇户口并居住二年以上的。
全部2个回答 >长春的廉租房怎么申请,流程怎么样的?
144****2088 | 2012-09-26 15:26:28-
133****1888 (一)持有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二) 街道办事处初审,报区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级财政复核。审核期限为15日。符合条件的由各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房改办审批。(1)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须持经其区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的《长春市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2)申请租金核减的,须持经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房屋产权单位会签的《长春市廉租住房租金核减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房屋使用证、租金交款票据等资料;(3)申请实物配租的,须持经其区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的《长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等资料。 2012-09-26 15: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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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535 如果你是低保户又是本市的居民,你就去当地的居委会去申请就行。 2012-09-26 15: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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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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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菏泽廉租房的家庭因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菏泽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格,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社区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人口、财产状况是否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等一并报送属地办事处;(二)属地办事处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张榜公布,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三)市住房保障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住房、人口、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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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1、书面申请;2、长春市廉租住房审批表(加盖街道、民政部门、产权单位的印章);3、城镇**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4、身份证;5、户口薄;6、当月交缴房费票据;7、房屋使用证;8、其他需要的材料。办理程序:(一)持有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二) 街道办事处初审,报区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级财政复核。审核期限为15日。符合条件的由各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房改办审批。(1)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须持经其区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的《长春市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2)申请租金核减的,须持经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房屋产权单位会签的《长春市廉租住房租金核减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房屋使用证、租金交款票据等资料;(3)申请实物配租的,须持经其区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的《长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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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房申请流程: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二.申请材料: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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