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就比如你老公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属于你老公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没你的
全部3个回答 >婚后买的老公单位的房子,现在闹离婚,这个房产要怎么分呢?
136****7327 | 2012-09-10 17:42:45-
144****9619 平均分配。 2012-09-10 17: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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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611 这个房子一般会采取平均分割原则。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考虑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额需考虑房屋目前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委托评估或双方竞价方式确定。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12-09-10 17: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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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的答案,需要看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如果购买房产的资金依法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且该不动产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内财产。如果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19条的规定订立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购买该不动产所使用的资金,属于夫妻在婚内的共同财产,且该不动产等级为双方共有,则离婚时,该不动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E、其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3、下列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A、一方的婚前财产。B、一方因人身伤害所获的医疗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C、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形。D、一方专用的个人生活物品。E、其它应认定为一方财产的情形。4、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条、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前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个人债务,第三方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18条、19条司法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1条、12条、13条、14条、15条、16条、17条、18条、19条、20条、21条、22条司法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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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你婚前购买的,有购房合同,付款凭据收据和结婚证作对比。此房产为你婚前个人财产!前提是该房产登记房产证是你一人名字,如果有你配偶名字,就是你俩共有房产了!假定该房产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单纯说房产的产权,不用质疑这是你个人财产,离异时不参与共有房产分割。但是~~你婚后(拿结婚证起)用于还贷的钱,不管是你自己的钱还是你老婆出的钱,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你老婆有一半权益,还有自婚后还款以来该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的权益也是她的。你俩离异,房子归你,你需要支付给你女人一半的婚后还贷款项,一半的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这是新婚姻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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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婚姻法上已经明确夫妻财产规定从你们登记结婚证起 到这段婚姻结束这婚姻期内你们所以的东西 财产 债务 都是共同的如果你们有婚前财产公证那就另外算你们的房子是婚后买的 不论房主名是谁你都可以有一半享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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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2)婚前一方支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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