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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这26个地儿终于要开发了!

来源:吉屋网   2022-10-08 10:09:46

拟征收土地公告

先来看三则拟征收土地公告,共23个地块,分别位于奎文区和经济区。

奎征公告〔2021〕1号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宝通东街以南、白浪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李家沙窝东村、李家沙窝西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潍胶路以北、文化南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检疃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胶济铁路以北、鸢飞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潍州路街道北王社区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凤凰大街以南、鸢飞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王家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4号)公布的潍坊市奎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1级区片每亩补偿11.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潍坊市奎文区各相关街道、村(居)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会同潍坊市奎文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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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征公告〔2021〕77号

公告日期:2021年8月25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永康街以南、友爱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塔寺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永康街以北、友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茅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北、友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田西村、后杭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南、友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田西村、后杭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北、清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郭家楼村、后杭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南、三里庄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杭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南、三里庄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杭埠村、前杭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八位置范围:民主街以北、永安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庄子村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九位置范围:民主街以北、月河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贾庄村、李家庄子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十位置范围:北海路以西、民主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寺夹庄村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十一位置范围:北海路以西、民主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寺夹庄村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十二位置范围:北海路以西、民主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寺夹庄村、张氏四居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十三位置范围:泰祥街以北、潍州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贾庄二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四位置范围:泰祥街以北、潍州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贾庄一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五位置范围:泰祥街以北、潍州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贾庄一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六位置范围:泰祥街以南、新华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邢石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七位置范围:泰祥街以南、潍州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贾庄一村、三娘庙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八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北、新华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双庙村

用途: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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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11.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潍征公告〔2021〕78号

公告日期:2021年8月25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清源街以南、三里庄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塔寺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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