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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深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续筹、使用!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2-09-22 16:32: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作为“房屋养老金”,是一项民生工程,关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规〔2020〕8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20年10月22日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深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范围

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和房屋所有权人的,应当设立维修资金;

2、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但仅有一个房屋所有权人,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者其他合法形式确定土地性质为商品房的,应当设立维修资金,但限整体转让的除外。

因此,可以看出以下三种情形可以暂不设立维修资金:

(1)仅有一个独立产权单位的物业可以不设立维修资金;

(2)虽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但只有一个房屋所有权人,如限整体转让的物业可以不设立维修资金;

(3)虽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但只有一个房屋所有权人,如其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的物业,也可以不设立维修资金。

二、深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取

维修资金包括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维修金)和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维修金)。

首期维修金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收取:

其中:n为其物业类型种类数量,i代表第i种类型物业,Pi为第i种类型物业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标准,Si为第i种类型物业总建筑面积。

1、首期维修金由建设单位按照物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在办理该物业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前一次性划入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

2、日常维修金是由业主自入住之日起,按月随缴纳物业管理费时一并缴纳,由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按月存入维修资金专户;如业主大会决定依法自行管理的,应当将日常维修资金存入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其中,对于业主大会既未决定将日常维修金移交市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又未决定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的,明确规定应当按月移交至市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低于首期维修金百分之四十的,市管理机构可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出续筹预警提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低于首期维修金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大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续筹:

(1)业主委员会拟定续筹方案,续筹方案应当包括续筹总金额、资金来源、业主分摊资金及缴纳时限等内容。资金来源如包含附条件捐赠资金的,应当在续筹方案中说明捐赠所附条件的详细情况。

(2)业主委员会将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3)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续筹。

(4)续筹实施后,业主委员会持续筹方案和业主大会决议等材料到区管理机构办理续筹资金移交手续。

三、深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

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专项使用、日常使用和应急使用三种情形。

1、专项使用适用于共有物业大、中修和专项更新、改造等项目,由业主大会决定实施。首期款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款项的百分之六十,以防止实践中因首期款比例过高导致出现“烂尾”工程。

2、日常使用适用于共有物业日常小额维修项目,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3、应急使用适用于紧急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和维修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组织实施。为保证维修资金安全,对应急维修费用在十万元以上的情况,设置分首尾两期划拨,以增强维修资金安全性,减少应急使用被滥用的可能性。

物业管理区域出现下列情形,须立即消除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物业的天台、外墙等共用部位发生严重渗漏的。

(2)电梯发生冲顶、蹲底(坠落)及其他故障,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

(3)消防设施设备出现功能故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楼体等共用部位墙面饰面有脱落危险,玻璃幕墙炸裂,地面塌陷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共用部位的楼地板、扶梯踏板、阳台、晒台、扶梯等存在脱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的。

(6)未向供水部门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的供水主管道、进水管、水泵泵体、泵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导致供水中断的。

(7)未向供电部门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的高压柜、环网柜、变压器、线路等供电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

(8)未向供水部门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公共安全的。

(9)其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

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维修,并告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维修事项和紧急情形予以确认。

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应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费用可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物业管理区域无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告知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对维修事项和紧急情形予以确认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可据实代为确认。

以上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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