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定澜湾**新**划片出炉!
2020-07-27 14:44神定澜湾所在片区划分到哪些**了呢一起来看看吧~
张湾区实验**
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以东,六堰转盘西,公园路两侧(建设小区以百步梯为界)及张湾河南侧区域;蓬布厂桥头以南,六堰转盘以北,汉江路两侧;清潭路以西,银河北路以东(含花好月圆小区),发展大道以南区域;黄石路两侧(张湾辖区)
张湾区实验**(寄宿制**)
汉江路中心**、阳光**(不含阳光栖谷小区)、区实验**(六堰人商百二河以北汉江街办辖区)、浙江路**招生范围;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北,凯旋大道隧道以南,凯旋大道两侧。
其他民办义务教育**
起始年级招生报名须知
【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时间】
**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27日,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片内生”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请持**簿、房产证等手续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内**入学: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招生范围内的,由**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3)学生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
(4)**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在十堰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2.父母在十堰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簿、父母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由所在片区**审核并安排入学,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学生入学总体协调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