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要怎样处理,大家一定要了解
来源:吉屋网 2021-04-30 09:53:07很多时候开发商说的房屋面积其实与实际的面积还是存在一定误差的,当然要是误差不大的话,其实购房者也是会接受,但*怕的就是房屋面积出现误差的情况比较严重,这样对购房者来讲利益受损的就会比较严重。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那么针对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要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要怎样处理
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关于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要怎样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新建的商品房面积上存在误差也很容易见到,如果自己拿到的房产证上的实际面积,比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上面的房子面积小的话,看看减去合理误差的3%以外还差了多少,对应买房子时合同上面的房价去找开发商退钱就可以了,因为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开发商一般也不会赖账,当然如果是房子的实际面积多了的话,开发商也会让我们补交差额的。值得注意的是要是误差的绝对值不超过3%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结算房款。但要是超过了这个比例的话,购房者是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如想了解汕尾楼盘房价及更多房产资讯新闻,请关注线上售楼处汕尾吉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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