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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个人住房交易税收政策调整

来源:吉屋   2024-11-24 10:45:00

根据最新消息,上海市政府联合多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调整了个人住房交易税收政策。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调整

根据《通知》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将按照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这意味着上海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

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调整

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调整

根据《公告》规定,上海将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实施时间

根据《通知》规定,上述调整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可适用执行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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