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地震中毁了,房贷还用还吗?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2019-06-21 09:39:286月17日22时55分,宜宾市长宁县发生6.0级地震,带来了不小的伤害和损失,那么按揭中的房子若是在地震中倒塌或者变成危房,那么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情理之中是否还要继续还呢?
地震灾害带给群众的是巨大的伤害,不仅仅是财产损失,不幸的更是失去亲人,这种伤痛会持续很久。而在如此状态下,若还要继续为已经化为废墟房产还贷,确实很刺痛人,也很讽刺,有“不人道”之嫌,处置稍有不妥,甚至还可能给相关受灾群众带来次生伤害。
法律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地震中即使房屋完全没了,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因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
但是房屋还未完全交付,就在地震中被完全毁坏,那应该由出卖人也就是开发商来承担,交付之后,便由买受人承担。
另外如果还贷人不幸失去了生命,并且没有其他遗产以及继承人,那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如果是有遗产或者是继承人,那么房贷则有继承人继续还贷。
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就有了托底。
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两者不一定完全重合,因为有社会和政府的手来进行现实托底。如果一个房屋是有保险的,那在遭遇地震灾害后,有了保险的加持托底,继续还房贷对于房主来说,可能就不是什么大问题。
如果是政府方面的话,自然是推行特殊政策,来为灾区人民的房贷困扰保驾护航。
比如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等等。
除此之外,政府还会有一定补偿,并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根据“防震减灾法”第41条“当地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震破坏,统筹规划,安排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要求,政府有责任搞好救灾重建工作。
从以上各个方面的角度看来,面对“房屋损毁但房贷还要继续还”的话题,在我国基本上不用过于忧虑,虽然继续还贷有一定的法律诉求,但现实已经另辟蹊径,为受灾群众提供多方面的保障与托底。
当然,民众还是要强化风险意识,比如给房屋上保险等,国家层面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震后受灾群众利益维护的相关制度,为受灾群众提供永久且安心的保障。
- 龙翔未央和鸣楼盘测评日照噪音得房率解析 2026-01-22
- 滨江区楼盘热度分析及日照情况解读 2025-06-24
- 浦开云璟四期即将开盘,噪音与日照分析一一揭晓 2025-06-23
- 滨江区楼盘热度飙升,日照问题引关注 2025-06-04
- 滨江锦上万象府即将首开,户型图及日照分析公布 2025-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