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二手房交易中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2018-05-04 17:10:20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或者毕业之际都侵向于购买房子,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买得起新房,于是购买二手房就变成了一个较好的选择。而在厦门,更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在普宁二手房交易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呢?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买卖二手房的合同应该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详细的调查,现在利用假户 口假身份证作假的人大有存在,这一步是防止被骗的重要措施,并且要在合同中写明是否为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合同应该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名列前茅条相关联)、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及付款时间约定
通常旧房的买卖是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在双方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为了防止买卖双方突然反悔购买房屋约定的协议,在合同中写明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赔偿也是有必要的。列举出违约的情形,违约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楚相关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合同中约定关于房屋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者说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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