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安源*新生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依据安源区教育局印发的《安源区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 2021 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 5 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招生对象: 202 1 年6月*毕业的学生。
1.*至第三批次的居民子女: ①安源镇跃进村:1-22组的村民子女和23-34组就读7-9年级的村民子女;②安源镇木杉塘社区、青林社区:罗马风情、东方巴黎、香溪美林、龙飞.锦绣家园、雅典花园、凯旋.香格里、御龙湾、都市国际、翠竹御景、恒嘉佳苑、景盛豪庭小区的居民子女,韶山西路和萍安大道的散户的居民子女;③安源镇花冲社区:燎原小区双号的居民子女;④安源镇象形湾小区:有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⑤安源镇柑子园小区: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⑥大学城、绿海星城小区的居民子女;⑦ 山水华庭小区的居民子女;⑧兴业悦府小区、天利园、翡翠城的居民子女(如安源*学位已满,则由总校将学生统筹安排到集团内其他分校就读)。
2.第四至第五批次的居民子女由总校调剂至集团分校。
请扫码或登陆https://www.wjx.cn/vj/r9WUZRq.aspx填写《安源* 2021 年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现场审核资料 (每名学生仅限一位家长到校,请戴好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1)审核时间: 8月23日-24日8:00--16:30
①*簿(地址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本人页,请将*簿地址页(派出所盖章页)及孩子*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学区内房屋产权证(若房产证已抵押,请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共三样);
③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入学且父母在城内没有房产的,须提供孩子和父母三人的《城区无房证明》(无房证明由*统一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无需家长出具);
④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⑤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单张纸)和县区级以上医院的新生入学体检表(9月开学后直接交班主任处)。
5.正式报到和缴费时间: 9月1日 到 各班主任处报到缴费。
6.安源*一年级新生招生特别预警:由于新区迅速发展、二胎政策开放,我校生源持续增多,造成学位紧张,故*批次的学生在安源*就读;第二和第三批次的学生在安源区第二*暂读半年(由安源*本校教师执教和管理),待*部搬迁到新城*后,再回安源*就读;第四和第五批次的学生由集团总校调剂到分校就读。
根据*可容纳*学位,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安源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就读。集团总校学位不足时在集团内部调剂(调剂*有:安源二校、曙光希望*、十里*、石板*),集团总学位不足时报区教育局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
*批(有房有户): 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9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便民措施,在*进行登记后统一由*报送至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
第二批(有房无户): 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 特殊人员直系子女 ): 可接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籍、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批( 有户无房 ): 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9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按照教育部基教司《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一年及以上;②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居住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法定有效证明到划定学区*登记,区教育局或集团总校依据其学区*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公办*或集团内成员校就读。
随迁子女向有关*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新生);
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1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1年)的证明(二者必具其一):(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2)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通知》中就"房屋拆迁后子女就读问题"也有明确规定:拆迁户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已拆迁并已入住新房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户子女,可以根据现住址划入相关*就读。
《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并实行均衡编班,尽量化解大班额,原则上*一至三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其他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七至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2.审核地点: 安源*尚学楼 (每名学生仅限一位家长到校,请戴好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登记审核对象: 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在学区内的经教育局调剂分配的六年级毕业生 (原本校六年级学生不参与登记审核) 。
4.新生审核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成绩单原本(2) *簿(地址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本人页,请将*簿地址页(派出所盖章页)及孩子*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3 ) 学区内房屋产权证(若房产证已抵押,请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共三样);(4)县区级以上医院的新生入学体检表(9月开学后直接交班主任处) 。
2—6年级、8—9年级本校学位已满,学区范围内有需要转入的学生,原则上调剂到安源*教育集团分校就读。
1.年满12周 岁的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2. 家长在门卫处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戴好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进入校园。
3.若提供 虚假证件信息或曾读过一年级重复报名导致孩子不能正常入学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