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恒大中航城物业纠纷:亲爹不管,后妈不顾
来源:吉屋网 2020-09-30 11:22:24日前,位于南充清泉坝片区的恒大中航城出现业主集中维权事件,据维权业主爆料:原本负责项目一期、二期管理的中航物业准备退场,而恒大却不愿意兑现此前卖房时“由恒大金碧物业接手”的承诺,中航、恒大互踢皮球。
当初业主们之所以愿意花较高的价格买中航城,看中的正是中航、恒大的品牌以及后期的物业服务质量,现在这种“亲爹不管、后妈不顾”的状况,业主不管理智上还是情感上都不能接受。
业主在恒大中航城销售中心维权
作为挂着恒大招牌的楼盘项目,恒大金碧物业负责小区管理原本是顺利成章的事情,为何在南充恒大中航城却出现了“意外”?
从中航到恒大,资产并购带来遗留问题
2016年底,为了迎合当时“央企退房”的主旋律,中航开始剥离地产业务。2017年11月,恒大以约176.5亿元买下了中航在航发投资的所有股权,隶属航发投资的南充中航城成为了恒大旗下项目。经过5个月的封盘结算后,换了开发商品牌的“恒大中航城”于2018年5月重新入市销售。
当时中航城一期已经交房,二期14栋楼剩5栋未售,三期尚在建设。也就是说,中航城一期以及二期大部分售卖方为中航,而二期后续楼栋及三期售卖方则换成了恒大,项目既有亲爹,又有后妈。
2018年3月,改换门庭后的中航城销售中心重新亮相
在买房时,通常需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面从“亲爹中航”买房的业主自然是和中航物业签的物业合同,在“后妈恒大”接盘后,三期是签的恒大金碧物业,二期因为只剩5栋,后续买房业主依然是和中航物业签的合同。
但业主表示,当时恒大的解释是“涉及复杂的合同问题,所以暂时签中航物业,等后面中航物业退出后,再由恒大金碧物业接手。”
如今中航物业出于各种原因准备退出,那恒大为何又“出尔反尔”,不愿兑现销售时的承诺了呢?
恒大中航城销售中心随处可见“金碧物业”字样
“后妈”变卦不愿埋单,业主感觉被欺骗
爆料业主表示:“相关部门要求新的物业单位一、二期必须一起接,但中航城一期就是个烂摊子,物业遗留下的问题很多,金碧物业如果接手,为了自身品牌形象,需要投入整改的资金估计会很大,所以不愿意。”是否真是如此或者还存在其他原因,我们暂无法得知,但就此前走访中航城一期的情况来看,物业管理确实不太理想。
中航城一期运动场,老化损坏严重
中航城一期车库入户,水泥墙面裸露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中航物业退场后,金碧物业不接手,一、二期物业将会由街道办和社区临时指派。“社区指派,多半会是南充本地小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和金碧这样的品牌物业肯定会有差距,我们业主坚决不同意。”爆料业主如是说到。
从公开的资料来看,在恒大接手中航城之后,中航城二期*后五栋均为精装房销售,单价普遍在10000元/平米以上,业主花了高端项目的钱,希望获得与之匹配的物业服务无可厚非。
2018年6月南充主城区住宅成交榜,可以看到中航城均价高达11034元/㎡(数据来源南房指数)
“当初买房时,销售承诺了后期是金碧物业,现在不接,不是骗人么!”对于业主的说法,因为并未写入合同,我们不能妄加断言,但据说这几天恒大已经悄悄将小区内原本标有金碧物业字样的地方做了遮掩,似乎有点“此地无银”的意味。
恒大“撂挑子”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在业主大会正式选聘物业前,恒大作为建设单位有处理前期物业的责任及义务,不应该由社区合街道办指派。”这是目前业主维权的另一个争议点,就此我们查阅了省、市两级的相关条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住宅物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恒大中航城当前尚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和成立业委会,所以,恒大作为建设单位,即便不愿让自己的金碧物业接手,也不能直接选择“撂挑子”不管,把麻烦甩给业主和街道社区,这肯定是不合规的。
对于广大业主而言,买房子不光是获得一处住所,更希望借此实现“美好生活”愿景,而这其中物业服务起到的作用非常重要,在此我们也呼吁恒大能尽快和业主协调解决此事,不要让当初卖房时的善舞长袖,成为一口空谈。
注: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友,感谢提供爆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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