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0]13号
来源:吉屋网 2020-08-14 11:55:34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宗土地由C-04-02、C-04-04、C-04-05、C-04-06四个地块组成,位于西昌市合盐路南侧,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共计约90531.32㎡(135.7970亩)。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其他服务设施用地40年。项目用地主要规划条件如下:C-04-02号地块,面积38.58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建筑限制高度≤18米;C-04-04号地块,面积35.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1.05且>1.0,建筑密度≤26%,绿地率≥40%,建筑限制高度≤30米;C-04-06号地块,面积16.33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兼容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30%),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制高度≤18米;C-04-05号地块,面积45.38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1.05且>1.0,建筑密度≤26%,绿地率≥40%,建筑限制高度≤30米。其中C-04-04地块(R21)、C-04-05地块(R21)、C-04-02地块(B1)禁止兼容其他规划用地类别;C-04-02地块(B1)、C-04-06(B1)内建筑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与功能设计;C-04-02地块和C-04-06地块禁止作为批发市场用地(B12);C-04-06地块禁止作为殡葬、汽车维修站用地。
| 宗地编号: | 城东南片区建昌水镇二期拟出让地块C-04-02 | 宗地总面积: | 25721.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昌市合盐路南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
| 主要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明细用途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5721.17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320BA0294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34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C-04-02地块估价备案号为5109320BA0294,C-04-04地块估价备案号为5109320BA0292,C-04-05地块估价备案号为5109320BA0293,C-04-06地块估价备案号为5109320BA0295。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8月12日 至 2020年09月09日 到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胜利南路261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8月12日 至 2020年09月09日 到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胜利南路261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9月10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09月10日15时30分 在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胜利南路261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二)地块买受人须在2020年 10月10日17时30分之前支付完土地成交价款的50%,2021年3月10日17时30分之前支付完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拍卖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土地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
(三)地块买受人须在2021年3月10日前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四)该地块配建项目共有两项:公园绿地建设、水系建设。地块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资局签定《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明确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内容、规模、建设标准、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C-04-02地块内需修建不小于100床的旅馆,相关要求须严格按照西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配套宾馆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 瑞鼎紫云台置业记:与凉山西昌市美好相逢,构建美好家 2022-11-22
- 邛海1号院丨下一个五年,西昌商业竞争看什么 2021-08-10
- 西昌新房房价为何如此高 2021-08-10
- @凉山人 社保卡可以提取公积金啦! 2021-08-10
- 西昌市[2021]12号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