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物业新规开始实施,3大新权益业主需了解
来源:吉屋网 2021-09-19 17:21:38小区物业可以说的非常重要的;对于一些服务水平较差的物业来说,平时在小区内可谓是作威作福,而对于业主来说,却没有太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这就使得这些物业在小区内更加猖獗,根本就不关心小区内的管理,使得小区内环境较差,业主遇到问题也没有人帮忙解决,导致业主们的居住体验比较差。
而在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第946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从这点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业主们是有权利更换物业的,只不过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业主们都同意更换物业。对此而言,如果物业的服务水平不让业主们满意的话,甚至引起了业主们的反感,可以说物业在小区内的生活就到头了。这样也使得那些服务水平较差的物业,在小区内不敢太过放肆,反而会用心帮助业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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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应当公开透明
对于一些物业来说,在收取物业费的时候,总是找各种理由多收取一些物业费。甚至这些物业经常向业主表示,物业费完全不够,每年都要亏损,而业主也不知道,这些物业费到底用到了什么地方,究竟是用在了小区当中,还是落入了个人的腰包。这还是因为物业费的使用情况没有公开透明,使得业主们都交了很多冤枉钱。
而在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第943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这也就是说,对于物业费的使用情况来说,物业需要公开透明,让业主们知道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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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在小区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广告,尤其是在电梯当中,更是有着五花八门的广告。对于这些广告来说,都是物业和广告公司合作的产物,而很多业主都不清楚这些广告的由来,只是习惯了这些广告的存在。而对于一些物业来说,根本就没有和业主们说过这些广告费的事情,使得这些广告费都流入到了物业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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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大家都知道,对于电梯来说,可以说是大家真金白银买来的公摊面积,这是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而对于电梯内的广告来说,无疑是属于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对于这部分资金来说,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无论是用到小区内的维修资金当中,还是分发给业主,都是属于业主的,而不应该流入到物业的“腰包”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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