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约合同一定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吉屋网 2019-12-24 17:04:28购房者签合同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知道的人在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本文本文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修改些内容,一般,在购房时有些问题需要核心关注下,晋中特整理如下。
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较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较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6.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7.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核心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9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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