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苏首个“限跌令”来了
来源:吉屋网 2021-09-03 14:09:20谁也没想到,长三角今年首个“限跌令”会出现在江苏江阴。
江苏江阴出台“限跌令”
8月31日,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事项的通知》。
《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所有房价款必须及时足额纳入监管账户,接受相关部门的全过程、全额监管。
2、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严禁低价(如低于成本价、变相降价等)倾销、打价格战,坚决杜绝恶性竞争、降标降质、逾期交付等违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江阴还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
情节恶劣,严重破坏江阴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取消所有批次预售改为现房销售。
这个政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房价趋稳,不能降价。
*近发布限跌令的城市还是比较多的。
例如:昆明提出房企若恶意降价将被约谈,情节严重者将停止网签;
沈阳尽量避免以价格优势吸引购房者达到销售目的;
湖南岳阳规定新房销售的实际成交价不得低于备案价格85%...
还有,唐山也低调的约谈10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希望他们“不要再降价了”。
不过,此次江阴发布“限跌令”,是2021年以来江苏首个,也是长三角首个发布限跌令的城市。
今年以来多城纷纷出台“限价令”。
新房方面
3月3日,上海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
3月24日,成都要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
3月26日,银川市规定全市实行“一房一价”备案制,严格按申报价格销售,不得上调价格。
4月5日,合肥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要求控制房价的上涨,同一栋楼、同一套房的差价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5月27日,深圳明确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
7月9日,东莞提出下一年度首次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申报价格,将参照同区域、同地段当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价格及网签价格,结合房价调控目标审核确定。
二手房方面
2月8日,深圳*先建立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随后,成都、无锡、宁波、合肥、三亚、西安、绍兴、东莞、金华、衢州也纷纷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及其相关政策。同时,多个城市还明确了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将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参考。
总结来看,今年以来,楼市调控越发严格。一边是新房、二手房的“限价令”,另一边又是新房的“限跌令”,这说明了“稳定”将是下半年楼市*确定的关键词。也就是说,房价的大涨大跌都要面临管控,以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限跌令”的出现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稳楼市。既要遏制大涨,也要防范大跌
限跌令与限涨令一脉相承,既要对新房涨幅进行限价,又要对跌幅进行限制性兜底,以此实现稳楼市的目标。
这不难理解。*近几年,楼市调控的主基调一直都是“稳”。房价大涨会放大金融风险,而房价断崖式下跌,影响同样会波及金融系统。
所以,通过层层加码的调控,遏制炒房空间,让市场横盘几年,从而不断消化大涨带来的风险,就成为共识。
二、是楼市转向的信号,楼市或迎大变局
一旦一个地方出了“限跌令”,这本身就说明市场已经出现转折。要知道,楼市限价虽然早已成为惯例,但过去更多都是对涨幅进行限制,很少干涉跌幅。毕竟,房价上涨气势如虹,根本不用担心下跌的可能。
如今,时转势移。过去是遏制房价上涨,如今变成防范房价下跌, 防跌的优先性远远大过控涨,这是楼市变局再真实不过的信号。
相反,许多一二线城市,即便政策不断加码,限制层层拔高,市场几近冰封,而房价依然岿然不动,正是基本面强劲的反应。
三、防范大跌比遏制大涨动力更足
这不难理解。遏制房价上涨固然背后存在政治站位问题,但毕竟能通过房地产投资驱动经济、通过卖地获得土地财政等实质性利好。降价如果成为趋势,很容易带来连锁反应。一方面, 前期的购房者,或许会降价维权,带来维稳风险 ,房价“能涨不能跌”的思维牢不可破。这在过去几轮楼市横盘周期里,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另一方面, 地方政府担心降价潮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当前的价格体系无法维持。
一旦降价成了既成事实,那么后续的土地拍卖、新房销售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地方经济的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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