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找房

已有2349人加入

低价购房,杜绝忽悠

免费专车,来回无忧

输入您的购房需求,10秒找到理想房源

意向区域

区域不限

请选择区域
  • 区域不限
  • 鹤城区
  • 洪江市
  • 辰溪县
  • 湖天区
  • 紫东片区
  • 城东区
  • 城中区
  • 河西区
  • 中方县
  • 芷江县
  • 溆浦县
  • 会同县
  • 靖州县
  • 通道县
  • 新晃县
  • 沅陵县
  • 麻阳县
  • 城南区
  • 铁北区
预算均价

均价不限

请选择均价
  • 均价不限
期望户型

户型不限

请选择户型
  • 户型不限
  • 一室
  • 二室
  • 三室
  • 四室
  • 五室
我已阅读并同意《吉屋用户服务协议》

最新!湖南省直公积金政策有变化!

来源:整理于网络  发布时间:2022-07-27 16:20:18

7月25日,记者从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的通知》(湘管发〔2022〕35号)已于近日印发。《通知》基本与市公积金保持一致,明确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通知》指出,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即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可以因购买本套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既申请贷款又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的规定。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此外,提高租房提取金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据悉,《通知》有效期自2022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16日止。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订阅收藏楼市资讯,一手掌握房产最新动态

免责声明:此信息来源于整理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吉屋网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无偿服务,在网页上展示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loupan@jiwu.com)。

楼盘评测榜 楼盘评测榜

6大维度评测,严选高性价比楼盘

手机号码不能为空!
买房交流群 在线咨询 帮我找房
网站地图 网站地图
恭喜您,领取成功

适用项目:全城

适用时间:

联系我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