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高铁菏泽段又一块被发布征收公告!
来源:吉屋网 2019-12-01 15:26:44菏泽高铁一直都在菏泽市民的期待中有求不稳的进行中,近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公告,定征公告〔2019〕51号,该地块被用作为铁路用地,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起具体详细。了解更多,也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一键拨号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定征公告〔2019〕51号
为提供新建鲁南城际铁路菏泽至兰考(定陶段)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新建鲁南城际铁路菏泽至兰考(定陶段)建设项目,途径仿山镇、张湾镇,共涉及2个乡镇。
仿山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集村、吴登庙村、朱集村、刘线庄村、游西村、游东村。
张湾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成寨村。
用途:铁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 》(鲁政字〔2015〕286 号)公布的菏泽市定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两个区片,分别为贰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补偿。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拟征收土地所在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菏泽市定陶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由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拟征收土地所在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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