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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政府扶持高新区模具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8-03-09 1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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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讯是由河源吉屋网提供~】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河源市高新区模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府〔2016〕59号
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抢抓“深莞惠”模具产业转移机遇,打造模具产业集群,推动市高新区发展增速提质,经六届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就扶持市高新区模具产业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土地优惠措施
(一)市高新区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工业土地,地价按照省出台的扶持战略新兴产业的优惠政策,以园区基准地价(现行基准地价255元/平方米)的70%挂牌出让。因各种原因需转让土地的,须报经市高新区管委会确认。 
(二)支持企业建设人才公寓,推动企业引进人才。市高新区安排住宅兼容商业用地约3万平方米,按约1100元/平方米(以评估价为准)挂牌出让给企业共同建设人才公寓,解决人才居住问题。
二、购地自建厂房优惠措施
(一)从用地依法出让之日起计算,项目2年内竣工投产的,给予160元/平方米的奖补;3年内竣工投产的,给予120元/平方米的奖补(均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并通过规划验收)。
(二)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达到工程主体正负零(即完成基准面下工程)时,以企业报建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奖补总额的40%;全面完成建筑面积并投产时,给予奖补总额的60%。企业未按奖补规定竣工投产的,原已支付的奖补应予退还。 
(三)项目报建时暂缓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待项目按合同约定投产后,由企业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批准给予免缴。 
三、租赁厂房优惠措施 
(一)按照模具企业生产的需求,市高新区规划建设一批厂房(含宿舍、办公场地,下同)用于模具产业发展。 
(二)企业租用园区公建厂房的,从交付使用后: 
1.使用厂房的前四年,企业年税额(销项税额与其它国内入库税收之和)达到680元/平方米以上的,使用的厂房给予免租;宿舍人均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给予免租,超出标准的面积按每平方米5元/月收取租金。如未达到免租条件的,按每平方米5元/月收取租金,在第2年名列前茅季度支付上一年度租金。 
2.使用厂房的第五、六、七年,厂房按每平方米5元/月收取租金。 
3.使用厂房的第八、九、十年,厂房按每平方米6元/月收取租金。
4.自第十一年起,另行协商确定厂房租金标准。
(三)十年出租期间,厂房的物业管理、维修、安全等由承租企业负责。 
(四)租用标准厂房的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25元/平方米的标准缴交履约保证金。企业因生产需要定制厂房的,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交履约保证金。 
(五)对于企业租用市高新区内现有空置厂房(含宿舍、办公场地)的,给予每平方米5元/月补贴,一年补贴一次,暂定4年。 
(六)对于租用园区厂房十年后(含租用厂房的第十年),年税收达到800万元以上并有意愿取得厂房产权的企业,可按照国有资产出让(转让)的程序,将厂房产权出让给仍在租用该厂房的企业,并按照市场评估价补贴30%—50%。 
四、税收扶持措施 
项目按合同约定投产的,投产当年,按其缴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在扣除征收成本后市、区财政留成部分的50%的额度,经企业申请,由受益财政安排资金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次年起至第5年,每年按其当年缴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在扣除征收成本后市、区财政留成部分对比上年新增部分50%的额度,经企业申请,由受益财政安排资金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暂定5年。 
五、技改扶持措施 
企业除享受省、市技改补助政策外,年度新购买设备300万元以上的,市高新区按10%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扶持额度年度较高200万元,暂定3年。 
六、贴息支持 
企业除享受省、市以及深圳对口帮扶贴息扶持政策外,给予企业项目生产性投入资金贷款(不含流动资金)贴息30%,按照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较高300万,暂定3年。 
七、设备搬迁费用支持 
(一)企业使用厂房(自建或租用厂房,下同)面积2000—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40万元; 
(二)企业使用厂房4000—6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60万元; 
(三)企业使用厂房6000—8000平方米(含8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80万元; 
(四)企业使用厂房8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五)企业使用厂房10000—15000平方米(含15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120万元; 
(六)企业使用厂房15000—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160万元; 
(七)企业使用厂房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 
(八)自建厂房企业,该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后奖补50%,投产后奖补50%。租用厂房企业,该奖补资金在投产后一次性兑现。
八、物流费用补贴 
按照企业年营业销售额的1%给予物流运输扶持,年补贴50万元封顶,暂定3年。 
九、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在园区科技孵化基地安排约2000平方米的研发场地给模具企业共建研发*,免费使用5年。5年后按每平方米5元/月标准收取租金,暂定5年。以后模具企业需继续使用的,另行商定租金标准。 
十、其他事项
本措施由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操作及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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