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丨物业类型公寓是什么意思?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风险有哪些
来源:吉屋网 2019-09-23 20:00:00如果你勤于买房,会发现当下的房地产市场上,不仅仅有普通的商品房,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房屋,*引人注目的就是物业类型的公寓和经济适用房了,二者价格都较低,那么,物业类型公寓是什么意思?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风险有哪些?
物业类型公寓是什么意思?
物业类型公寓是商业地产形式。物业类型公寓式住宅是舶来品,通常对于独院独户的别墅,更为经济实用。早期大城市的公寓式住宅都是高层大楼,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等等,主要供当时中等收入的高级职员、政府公务员居住,还有一部分附设于旅馆酒店之内,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短期租用。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风险有哪些?
1、未满5年即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拥有有限的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由政府按照规定进行回购。
因此,如果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尚不满5年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相应的买卖合同一般会被认为违反了已购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而无效。
2、无法过户登记的情形
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满5年的,可以按照政府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此时,购房者转让经济适用房的,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购买,此为强制性规定。
若是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未放弃回购,购房者则无权私自转让房屋,否则后续亦无法过户登记给其他人。若是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放弃回购,出具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购房者方可将其房屋按照市场价格上市交易。
3、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
即实际购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以符合购房条件的其他人名义进行购房。这类购房行为将被认为侵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平等购房和获得房屋的权利,非法占有社会公共资源,使国家的有关土地、房产税费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构成无效买卖合同。
以上便是有关于物业类型公寓以及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解读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物业类型的公寓属于商业地产不属于住宅,所以大家在买这种类型的公寓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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